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 620702006/2021-00002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1-01-30 15:35:00 | 是否有效 | 是 |
2020年,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增加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为确保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它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并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编辑发布工作,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创新方式,主动公开。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坚持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区政府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主动公开相关工作情况。
(三)严格把关,注重质量。建立政务信息对外发布逐级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规定,保证政务信息质量。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增强信息公开责任感,推动警务公开建设,不断和谐警民关系。根据“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同时结合实际,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完善公开流程,规范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突出公开重点,坚决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现象,切实树立公安机关对工作高度负责的良好形象。2020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64条,其中在临泽公务网公开信息48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980条,其它形式公开信息1236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报告和“三公经费”预算、便民服务事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如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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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部门和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三是个别栏目信息与群众诉求、社情民意联系不紧密。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由局党委会议安排部署,办公室牵头,切实加强对全体民警的学习,强化督查、考核,提高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高公安机关公开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水平培养。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民警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指导、督促各部门按要求正确公布相关信息。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机制。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力监督”原则,把开展政务公开活动与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新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特色亮点,不断开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