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州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机制的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 620702001/2022-00066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7-23 15:05:00 | 是否有效 |
甘州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
落实保障长效机制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权益和待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范围和保障目标
(一)实施范围。全区在编在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同时统筹考虑高中、职中、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二)保障目标。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一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比较对象和统计口径
(一)比较对象。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比较对象为本区公务员。
(二)统计口径。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住房改革补贴、住房公积金(财政支出)。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地区附加津贴、乡镇工作补贴、住房改革补贴、住房公积金(财政支出)、年终一个月基本工资奖、综合考评奖励。
四、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维护义务教育教师合法权益,承担起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责任,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让教师安心从教、舒心乐教、静心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