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9日
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盯玉米“种、防、收”生产关键环节,聚焦水肥一体化、绿色统防统治技术集成应用和玉米机械收获关键环节,在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且基础条件好、农户积极性高的玉米基地集中连片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面积(A)11.27万亩。各环节托管面积按照综合托管系数折算,托管系数为:耕(A1)0.35、种(A2)0.26、防(A3)0.13、收(A4)0.26。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作物环节。采取“服务组织+制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农户”“服务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农户”服务模式,对玉米“种、防、收”环节进行生产托管服务。
(二)服务作业标准。“种”要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做到科学配方施肥,土壤综合肥力不断提高,土壤得到有效改良;“防”要应用绿色统防统治技术,做到药水配释到位,作业区内喷洒匀称,覆盖无死角,植保机械平缓作业;“收”要应用先进收获作业设备,做到应收尽收、干净彻底。具体标准以服务合同为准。
(三)资金使用计划。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下达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127万元,计划全部用于玉米“种、防、收”环节生产托管服务。计划在种环节实施30万亩左右,每亩补贴25元;防环节实施20万亩左右,每亩补贴13元;收环节实施3.9万亩左右,每亩补贴上限不超过30元(具体按种环节与防环节补贴完成后剩余项目资金与收环节纳入的作业补贴面积均摊),实际补贴金额按各环节实际作业服务面积核算确定。
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支出内容 | 计划实施面积(万亩) | 计划金额 (万元) | 支出标准、数量及测算 | 备注 |
种(水肥一体化) | 30 | 750 | 每亩补贴25元 | 补助按照实际作业服务面积计算 |
防 | 20 | 260 | 每亩补贴13元 | |
收 | 3.9 | 117 | 每亩补贴上限不超过30元(具体按种环节与防环节补贴完成后剩余项目资金与收环节纳入的作业补贴面积均摊) | |
合计 | 53.9 | 1127 | --- | --- |
各环节计划实施面积在财政补贴资金总量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面积。
(四)项目补助方式。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每个环节实施完毕,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分环节按照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和小农户进行补助。项目资金按照服务组织享受30%、农户享受70%的比例分别兑付。农户补助资金按照惠农补助“一卡通”支付流程兑付。供销合作社系统负责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补助标准和比例由区供销联社另行制定方案确定。
三、实施流程
(一)筛选服务组织。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生产托管应具备的条件,公开遴选择优确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入选服务组织名单与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实施。每个环节选择的服务组织不少于3个。
(二)签订服务合同。将集中连片的玉米生产基地作为项目实施区域,由入选的服务组织与自愿接受托管服务的村、农户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明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合同签订后由实施项目的服务组织和项目实施村共同填报《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附件2),向其托管服务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报备,项目报备面积总量实行区级调控。
(三)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标准及时规范提供相关生产托管服务,并收集整理好托管服务资料。乡镇对项目实施区域、作业环节、作业质量等严格把关,做好项目宣传引导、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申请补助资金。服务项目当季服务完成后,由服务组织填报《2026年甘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任务统计表》《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农户补助花名册》《甘州区2026年服务组织开展玉米生产托管服务农户花名册》(附件4、5、6),提交《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表》(附件7)与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向实施项目的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局逐级申请验收、申请补助资金。作业费中农户自筹部分由服务组织与农户协商收取。
(五)逐级验收项目。以村为单位,按照服务环节,对完成服务项目,达到服务合同要求和作业服务标准,验收资料整理齐全的,遵循“及时、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照《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料清单》(附件9),采取资料审查、信息核查、农户抽查等方式,科学严谨规范务实地开展项目验收。
1.村级验收。村委会对托管服务农户姓名、面积、补助信息等进行全面核验,项目经村级验收、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公示分户托管服务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无异议后报请乡镇政府审核验收。
2.镇级验收。乡镇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和指导,把好项目工作落实和审核质量关。项目完成后,对所辖区域内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全覆盖审核验收,重点对项目完成面积、完成质量、验收资料数据信息、农户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查验。按照不低于接受服务农户总数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并填报《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面积抽查表》(附件8),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政府以服务组织实施的项目村为单位填报《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贴资金核算表》(附件3),连同服务组织提交的申请资料一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3.区级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分环节对服务组织作业服务的村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复核,重点核查项目村整村实施情况、整村作业面积等。验收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公示项目验收结果、财政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等信息(其中接受补贴农户的信息仅限于村级公示)。
(六)兑付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助标准和验收核定的实际作业面积向区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区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七)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执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6年2月—3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
(二)实施阶段(2026年3月—11月)。通过公开遴选确定服务组织,及时签订服务合同,结合农时季节,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工作同步进行督促、抽查复核并及时验收、兑付项目资金。
(三)总结阶段(2026年12月)。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对项目归纳总结并进行绩效评价。
五、保障措施
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项目组织领导,设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项目沟通协调、组织实施、指导服务、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各相关乡镇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的跟踪和后续监管,严格规范玉米托管各环节操作,指导村级组织号召群众发挥监督作用,督促服务组织规范作业管理、保障服务质量。充分应用植保无人机、收获机械作业监测终端数据信息,提高项目监管效率。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附件:
附件4.2026年甘州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统计表.xls
附件6.甘州区2026年服务组织开展玉米生产托管服务农户花名册.xls
附件8.甘州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面积抽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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