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74/2021-00047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1-01-26 14:30:00 | 是否有效 | 是 |
甘州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
全流程在线审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甘工改办发〔2021)1号 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各涉改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推进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在线审批时限要求。请各相关审批部门注重受理环节,依据《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收到事项申请与申报材料后,于1个工作日内受理或退回该事项申请,并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受理情况。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受理条件的,各相关审批部门应按照规定在要求的时限内办结。特别要高度重视《工作方案》提出的新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计算,行政审批、备案和依法由政府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均计入相应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坚决避免出现逾期项目。
二、严格实施各环节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工改系统与投资审批平台等相关部门既有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申报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具备条件的审批部门:发改局、住建局、文体广电局等,要及时在工改系统签发生成电子证照或将本部门审批系统生成的电子证照推送至“张掖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暂不具备条件的审批部门应将有关审批成果文件、证照、文书等扫描上传至“张掖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上填写审批成果文件、证照、文书中明确的有关审批成果数据。存在技术难点的,与政务服务局及时对接,共同协商破解。
三、严格执行综合窗口统一出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今后各相关审批部门需将审批成果文件的纸质原件、证照、文书等提交政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综合窗口原则上不收取纸质材料,对因特殊原因需收取纸质材料存档的,协助建设单位上传至工改系统后,将纸质材料移交相应审批部门存档。各相应审批部门应告知需要收取纸质材料的具体情形,不能直接收取建设单位的纸质材料。以上两项新要求的落实情况由综合窗口每月统计,纳入每月工改通报。
四、严格落实全流程审批要求。各审批部门要按照《甘肃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详见附件1-4),精准认领和明确审批事项,梳理各环节涉及任务和时限要求,完善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以及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可实施告知承诺的事项及材料清单按照《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工改办发〔2020〕17号)要求,及时与政务服务局对接,于2月3日前上报本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方面可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由政务服务局汇总各部门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梳理后制定公布。
附件1: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 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附件2:甘肃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