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聚焦甘州 甘州概况 领导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 长安镇 > 社会保险

什么是社会保险补贴?

发布机构:长安镇 2025-01-21 09:30:04

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脱贫人口)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主办单位: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陇ICP备05003445号-1 甘公网安备 62070202000102号 网站标识码:62070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