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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赋予乡镇街道再生育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10-25 10:21:22 发布机构:长安镇
索引号 620702058/2021-0003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长安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10-25 10:21:22 是否有效

根据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州区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现将再生育审核管理权限下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再生育审核依据和条件

(一)《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经申请批准,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1.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再婚夫妻(不含复婚),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二)夫妻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不得以子女已送养为理由申请再生育。

(三)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时,合法收养的子女不参与家庭子女数的计算。

二、再生育申请审批办理程序

1.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怀孕前可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再婚夫妻提供离婚协议、离婚证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书面证明材料及夫妻双方近期免冠两寸照片,向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

2.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依据申请人填写的申请审批表、承诺书并通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内部流转办理,打印申请人人口信息卡审核无误后,免费发放生育保健服务证。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要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未能在怀孕前领证的,应当在孕后领取。

3.夫妻一方户籍跨地区(本省外市或外省)的,经出具婚育证明或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可在我区乡镇、街道发证。办理一方负责在30天内将登记情况通报另一方户籍地卫生计生部门。

4.无法查证当事人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在核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基础上,可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事实,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实行事后核验。以虚假承诺获得再生育资格,一经查实,予以取消

5.因子女病残申请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报市(州)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鉴定结果审核批准。

6.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因子女病残经批准再生育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后继续申请再生育的,由乡镇、街道依据原鉴定结果审核批准。

三、再生育审批证件材料和办理时限

(一)再生育申请审批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夫妻办理再生育申请须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再婚夫妻提供离婚协议、离婚证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承诺书,并提交夫妻双方近期2寸合影照片2张。

(二)再生育申请审批办理时限

1.乡级行政服务中心要落实首问责任;再生育审批时限缩短为15个工作日;

2.省内需要跨县核实婚育信息的,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需要跨省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对于以虚假承诺进行一孩登记或获得再生育资格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由村(居)计划生育管理员或近亲属代办生育服务证。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再生育审核管理权限下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人员各负其责。明确时间进度,确保各项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指定政策和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工作作风好的同志具体负责审批办证工作,明确责任,并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对接工作到位。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办证系统建设,实现异地查询、异地录入、异地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加强人口变动情况监测,建立全员人口信息更新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全员人口数据库。

(三)加强信息采集。依托基层工作网络和信息平台,通过入户采集、办事采集、服务采集等方式,动态掌握群众婚、孕、育等信息,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认真开展消重补漏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确保信息安全。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乡镇、街道要通过门户网站、电视广播、“两微一端”等媒体媒介,做好下放管理权限的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做到应知尽知。加大培训力度,增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五)落实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建立服务评价和反馈机制,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要严把审核关,严格按照再生育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审批,区卫生健康将加强对再生育审核工作的督导,对在再生育审核工作中不依法行政、推诿拖延、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工作要求。在再生育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并将审批办证情况表于每月6日前报送区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发展股备案。区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发展股要做好指导、检查、监督及解决问题等工作,提升生育审批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