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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富民贷”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8-11 10:49:33 发布机构:甘州区乡镇;小满镇
索引号 /2022-0009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甘州区乡镇;小满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8-11 10:49:33 是否有效

甘州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富民贷”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富民贷”推进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区“富民贷”政策落地实施,促进发展增收产业,支持农户扩大生产,现就做好“富民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认真学习《甘州区“富民贷”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在熟练掌握“富民贷”政策和申请放贷程序的基础上,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力量,加强“富民贷”政策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广大农户对“富民贷”政策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二、抓好摸底排查。各乡镇要充分调动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全覆盖式开展“富民贷”需求摸底调查,对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要及时引导和帮助履行自主申请手续,协调农业银行加快入户检查审核,做到“应贷尽贷”,切实满足全区广大农户季节性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支持通过发展生产实现稳定增收。

三、开展跟踪监测。各乡镇要严格贷款发放后续跟踪管理,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督促农户切实将“富民贷”用于扩大家庭产业发展规模,严防农户将“富民贷”用于产业发展之外的其它(音/形相似错误)用途,严禁变相用于“户贷企用”。

四、做好风险防范。贷款发放后,各乡镇要督促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每季度开展一次跟踪监测,掌握“富民贷”资金流向和农户生产经营状况,对即将到期贷款提前提醒农户及时还贷,对发现经营不善的要强化经营指导和种产销帮扶,严防因经营失败导致产生还贷风险。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并扎实开展好“富民贷”调查摸底,每月15日前填写《甘州区“富民贷”农户贷款需求摸底表》(附件2)报区扶贫开发中心(1622室),便于区扶贫开发中心向农业银行集中推送。首次填报时间为7月28日。

联系人:王婷婷            电话:8213367

甘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