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建农户住房项目信贷支持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59/2022-00098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新墩镇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9-21 10:24:40 | 是否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部门、单位:
《甘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建农户住房项目信贷支持实施方案》已经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甘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建农户住房项目信贷支持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金融扶持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农户新建住房,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安排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关于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发〔2022〕1号)要求,现就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建农户住房项目信贷支持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充分尊重和顺应群众意愿,落实配套政策,创新信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农户将空置房屋、老旧房屋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进行拆除,规划新建连片住宅小区,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新型社区,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推动乡村振兴纵深发展。
二、实施范围
2022年至2023年,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对各乡镇符合村庄统一规划自愿拆除空置房屋、老旧房屋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房且新建住房连片30户以上的农户,给予一定信贷贴息支持。
三、实施条件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建农户住房项目贷款为专项贷款,农户在拆除房屋后、新建住房时,可向张掖农商银行申请新建住房贷款支持。
(一)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6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农户提出申请,经区属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张掖农商银行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农户发放贷款。
(三)该专项贷款对申请农户在张掖农商银行评级授信且已使用额度不受影响。在其他银行办理贷款且贷款使用正常的农户,也可申请专项贷款。
(四)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不符合信贷条件的农户不予审批发放贷款。
四、申贷流程
(一)申请。有建房意愿的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张掖农商银行所辖网点审查核实。
(二)审核。经审查同意后,由乡镇汇总上报《甘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建农户住房项目专项贷款批量审批表》,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农发公司审核。
(三)审批。张掖农商银行所辖网点凭审核同意的《甘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建农户住房项目专项贷款批量审批表》,按照张掖农商银行农户担保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流程收集相关资料,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后发放。
五、贷款方式及还款期限
(一)贷款方式
根据借款人年龄及家庭实际收入情况,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或“农户保证贷款”进行发放。
(二)贷款额度
专项贷款实行限额控制,每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2万元(含12万元)。
(三)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
专项贷款期限根据农户贷款意愿确定,续贷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贷款由区财政全额贴息,采取按季结息方式,利息先由贷款农户垫付,每年12月21日结息日后由区农发公司与张掖农商银行进行利息清算,区财政局根据清算结果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贴息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拨付贷款农户。自第四年开始,贷款农户每年于贷款发放日对日前向张掖农商银行发放贷款网点按年等额本金归还贷款,对贷款农户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应还的贷款本金部分,区财政不予贴息,逾期贷款本金产生的利息由贷款农户个人承担。
六、任务分工
各乡镇:成立专项贷款审核推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推荐申贷农户。加强贷款资金监管,专项贷款资金到户后,由乡镇统一管理,确保贷款资金全部用于房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区财政不予贴息。协助张掖农商银行扣收贷款本金,直至还清贷款本金为止。健全完善新建房屋供水、供电、取暖、公厕、道路、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等设施,完善村规民约,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负责“一户一宅”建设规划布局、户型设计、相关手续办理、工程质量监管、房屋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乡镇做好新建房屋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并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区政府金融办:负责做好与张掖农商银行的沟通对接,及时协调解决贷款申报、发放、贷后管理过程中的存在的具体问题。
区农发公司: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与各乡镇和区农业农村局对接,严格审核申贷资料,确保符合专项贷款条件。配合张掖农商银行做好贷款申报、发放、贷后管理、利息清算审核等工作;制定贷款工作全程管理操作实施细则,及时解答贷款申报过程中农户提出的政策疑问。
张掖农商银行:在贷款工作开始前,与各乡镇签订《甘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建农户住房项目贷款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服务事项等事宜;做好贷款审批发放、风险管理、利息结算、本金回收、贷后管理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意义,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建农户住房项目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主动推进,统筹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政策落实、宣传引导、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农户新建住房项目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刊、专题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意义和新建住房信贷支持政策,让农户从农村社区建设中得到更多支持,切实提升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要在尊重村民意愿、听取村民需求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耐心细致地把农户的思想工作做深做细、政策道理讲通讲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农户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三)扎实有序推进。各乡镇要研究吃透信贷支持政策,把新建住房项目和农户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听取意见,用足用活政策,严格履行程序,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各相关部门要严把新建住房规划、选址、建设、验收等关口,文明安全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张掖农商银行要发挥所辖网点作用,与乡镇、农户积极沟通,认真审核资料,强化风险管控,明确贷款利率、还款方式、清偿责任等事项,确保贷的快、用的好、还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