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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项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10-25 15:02:02 发布机构: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索引号 /2022-0013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0-25 15:02:02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土地流转以奖代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2022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资金,重点围绕粮食生产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流转土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生产的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引导经营主体有序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二、申报条件

重点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面积在2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3年及以上且签订了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能够按时足额兑付土地流转费用,且与农户未发生矛盾纠纷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进行扶持。

三、项目内容

资金重点支持经营主体兑付土地流转费、农机作业费,规范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设产业基地、购买农业机械及生产物资等。

四、补助标准

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区项目资金20万元,分配扶持名额2个,每个主体奖补资金10万元。

五、申报程序

(一)乡镇推荐申报。申报项目的经营主体根据条件和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经乡镇政府审核后,向甘州区农业农村局推荐申报。

(二)区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评审、公示后,上报备案并组织实施。

请各乡镇按照项目支持方向及重点、补助标准及申报条件的要求,认真进行筛选申报。每个乡镇推荐1个申报对象,申报的主体必须是乡镇政府进行流转备案的主体,且符合省厅实施方案的要求,信用良好;没有符合条件的乡镇可以不报。请各乡镇审核后于2022928日之前将申报主体实施方案和项目汇总表等相关资料(附件2)一式三份上报区农业农村局302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