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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3-03-14 10:45:39 发布机构: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索引号 /2023-0009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3-14 10:45:39 是否有效

为进一步好农业生产,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耕地实至名归。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结合,全面复耕与统筹利用同谋划,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给,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推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层层实责任,摸清存量、遏制增量。要强化措施,将统筹利用撂荒地进农业生产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开展撂荒地整治是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保证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产业振兴高度,深刻认识统筹利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粮食产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展好统筹利用各项工作,为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撂荒地集中专项整治和统筹全面利用,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耕地红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不得假借统筹利用撂荒地名义从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活动,确保农村、农民利益依法得到保护。

)坚持因地施策。对撂荒耕地建立信息台账管理,标识每块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坚持问题导向,分析耕地撂荒原因,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坚持长效立制。压实村级主体责任,落实乡镇属地责任,集中专项整治与统筹利用、机制建设同步谋划、同步开展、同步进。依托甘州区田长制网络,田长负责本辖区撂荒地整治的日常督工作。

三、工作目

参照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州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区政办发202151号)和《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州区耕地保护田长制考核办法的通知》202230号)要求开展撂荒地相关工作,建立撂荒地常态巡清查、动态整治和考核长效工作机制,使耕地利用率不断提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

、工作任务

加大宣传引导,摸清撂荒底数。

化政策宣传。各乡镇、村社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张贴标语、干部上门入户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耕地保护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强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营造整治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农村耕地撂荒综合整治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整治工作

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做好农转用土地的供应工作、由区湿地做好湿地土地性质变更工作,由乡镇负责对房前屋后柴草杂物堆点、垃圾堆放点和蔬菜玉米收购点的土地属性再核实,根据土地,确需拆除的,积极动员农户拆除,尽快复垦,对已建成的养殖场等设施用地,由各乡镇负责,根据政策要求,做好整改;对旧大棚、贮窖等地块,由乡镇负责,积极动员农户迁移(拆除),快复垦;区林草局积极配合各乡镇做好相关林地、草地、退耕还还草地土地属性的核实及变更工作;对之前不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如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后耕种的,乡镇申请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政策要求优先考虑纳入高标准农项目范围,分年度进行整治。

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

1.改善生产条件。争取项目投入,重点将具备条件的撂荒耕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宜机化”造,配套完善灌溉、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改善耕作件,提高农作物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业增效、农增收,提高农民种地的积极性。

2.提地力水平。要结合农业提升耕地地力的相关项目,采取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逐步恢复提高撂荒地和产出水平。

3.加大农机装备。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广从种到收全程械化,降低农民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加强政策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加强政策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复耕复种。落实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时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避免农民“卖”,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进一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性和导向性,对于连续两年撂荒地停止发放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各乡镇出台利用撂荒地恢复种粮持政策,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种粮给予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使分散的撂荒耕地尽可能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有效遏制土地撂荒行为。建立耕地参与合作社入股分红机制,发挥土地在生产经营中重要作用,稳定和提高土地收益。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

落实法规政策,依法依规整治。

1综合整治。从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针对不同原因撂荒耕地,加强政策和法传引导,乡镇、村加强指导,村级要用好法律和政策手段,依依规动员生产或集体耕作。对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损毁耕地的承包农户,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貌。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举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补偿的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

2.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农户复耕或流转的耕地,耕作方或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再次闲置撂不得假借统筹利用撂荒地名义从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活动。撂荒连续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

强化督查检查,压实撂荒地整治责任

乡镇、火车站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按照各项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工作。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通过座谈交流、查阅台账、现场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专项督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动撂荒地整治落到实处。对重视不足贯彻力度不力,工作不实不细、数据造假的乡镇和部门,将报请区政府严肃追责,切实防止发生耕地撂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