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情况调查的通知
索引号 | /2022-00145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10-25 17:14:55 | 是否有效 |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加强全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全面掌握全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备案情况。经我局研究,决定对全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统计调查,请各乡镇按照《甘州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试行)》要求,对本辖区内土地流转备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工商企业等经营主体。
二、调查范围
严格按照《甘州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试行)》的要求,对工商资本一次性流转面积在1000亩(含1000亩)以下的由流转土地的承包方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初审后,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一次性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备案,对以上备案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三、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明确任务,靠实责任,认真开展流转备案工作,填写甘州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表(区级)和甘州区土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备案表(乡级),提交相关资料,完成辖区内的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对没有备案的主体,乡镇政府要及时督促完成土地经营权登记备案,加强管理。从2023年开始,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必须进行备案管理,乡镇政府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备案资料。
(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甘州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试行)规定,进行土地流转登记备案,确保土地流转登记备案数据准确真实。土地流转合同督促使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范本。
(三)2022年10月31日前将土地流转登记备案表及流转合同上报区农业农村局302办公室,同时上报土地流转登记备案表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