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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 汇交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2-09-22 17:48:04 发布机构: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索引号 /2022-0012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9-22 17:48:04 是否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甘肃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甘资登函〔202264精神,切实做好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依据《张掖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张资登发〔2022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的意义。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及一体化管理要求,收集整合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等资料文件,分析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情况,核实调整权属状况、权属界线等具体情况,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分类入库,全面更新上一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的现势性和准确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建设用地报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生态修复、土地增减挂钩、盘活存量、征地补偿、集体土地入市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根据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集中更新和统一汇交工作,于1231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分类入库工作,逐级检查合格后汇交至国家数据库。同步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模块,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制度,健全成果应用机制,保证成果现势性,充分发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在自然资源管理业务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工作台账。收集整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确权、承包经营权等数据成果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最新行政区划数据、高分辨率正射遥感影像图、批供用地等数据,对比分析各权属资料,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内业逐图班分析统计,分类建立任务清单,进行权属状况核实与调整;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未发生变化且登记成果未建库的,完成信息录入、资料扫描矢量化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数字化准备工作,建立登记成果数据库并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对登记成果已建库的,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

(二)成果整理入库。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技术要求,将整理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核实调整后的登记成果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等全部纳入区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按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同步做好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与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关联、衔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和地籍图成果经市、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离线汇交更新,纳入省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三)构建成果更新与应用机制。采取日常定期模式,及时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集体土地经依法征收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要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予以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其他情形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各乡镇要及时组织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办理登记。自2024年起,自然资源部门要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每年底组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整理核实、查缺补漏,并及时予以更新。项目用地报批中,要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核实土地权属状况征收集体土地,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做好征收补偿工作。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要审查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否已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确保拟供应土地权属清晰无重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后,未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要依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未登记或者存在权属争议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入市交易。

(四)登记发证。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后,予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三、工作步骤和技术路线

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分为准备工作、已登记成果整合入库、登记成果更新、成果质检、登记成果汇交等五个步骤。

(一)工作依据

1.法规和政策文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令第63、《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甘肃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政策文件贯彻执行。

2.技术标准规范。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67—2021)、《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年修订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2021年修订版)》、《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等技术标准规范,开展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二)准备工作(20226—7月)

1.资料收集。全面收集电子数据和纸质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成果。

3)不动产登记成果。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

5)互换土地的协议或土地调整文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有关批准文件及不动产权属证书。

6)最新行政区划数据、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相关材料。

7)土地权属争议调解书。

8)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2年变更调查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等参考数据。

9)高分辨率正射遥感影像图等。

2.数据整理与分析

1)整理已有电子数据、纸质资料。

2)根据已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核实登记数据的现势状态并分类标注,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台账。

3)对已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核实内容是否完整、空间数据是否缺失、图属是否一致等,形成清单。

4)分析各项数据利用情况:

上一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土地征用(农转用、土地供应材料)批准文件;

互换土地协议或土地调整文件;

最新行政区划数据及调整相关材料;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成果;

不动产登记成果;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

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资料。

(三)已有登记成果整合入库(20228—20231

对已建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库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经数据转换、补充采集信息、数据整合关联后,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未建库只有纸质资料的,完成登记成果数字化后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1.登记簿册数据整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对已有登记成果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将数据内容与数据库标准建立对应关系,补充完善关键数据缺失内容,如缺失权利类型、证件号等。

2.数据清理。删除错误、冗余数据,理清登记数据现势或历史状态。

3.空间数据处理

1)对于只有纸质图件的,可在扫描数字化基础上,利用已知控制点或高分辨率正射影像上同名地物点,纠正后进行数字化采集。

2)完成矢量数据坐标转换(各类坐标系统一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格式统一、拓扑检查和处理。

4.非空间数据处理

1)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未数字化的,要从纸质资料中获取相关信息,逐宗进行信息录入,经整合关联后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2)按照数据库标准等要求,对已有数字化成果进行抽取转换。保证转换前后数据量一致、内容一致、关联关系一致、权属状态一致。

5.缺失数据采集。对登记信息中缺失信息的补录,要通过查找登记资料进行补录。登记簿信息缺失确无法补录的,用“/”代替。登记信息补录要严格依据法定登记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已有登记成果。对存在错误的,通过法定程序更正;暂时无法解决的,保持原有数据现状,在备注中予以标注。

6.数据整合关联

1)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统一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

2)其他字段补录。补录要素代码、不动产类型、宗地特征码、不动产单元状态等信息。

3)关联关系重建。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建立空间信息和非空间信息、不动产和权利、不动产权利和登记过程关联关系。

4)数据一致性核对。充分核对已有登记数据、纸质资料,修正错误、查缺补漏。

5)逻辑关系整理。通过业务号和不动产单元代码等关键字,建立不动产登记上下逻辑关系。

7.登记档案资料整理。档案材料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将纸质档案进行扫描电子化,并按照一定方式整编,形成电子档案,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原地籍号、档案号等将登记簿和登记档案进行关联,便于追溯。

(四)权属调查与测绘(20228-20231月)

1.工作底图制作。将最新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界线、已知国有土地界线与正射影像图套合,并在图上标明地籍区、地籍子区名称和编号,以村为单位形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工作底图,并按不低于1∶10000比例尺打印输出,打印用纸要便于书写和后期保存。

2.权属调查

1)权属核实。对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分析、核实,对不明确界线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2)通知指界。根据权属调查工作要求,对需要外业指界确认的,将指界通知书送达本邻宗地权利人并留存回执。通知指届时,可以根据所属行政村村委会各负责人包片进行分片通知指界。现场指届时,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土地权利人代表或委托指界人需同时到位,方可开展工作。

3)界址点设置。界址点设置要准确表达界址线走向,方向转折明显拐点处应设置界址点。可在相邻宗地界址线交叉处、土地权属界线所依附地物交叉点、多种界址线类别变化处、权属界线经过山顶最高点、权属界线进出大面积树林时边界处等明显点位设置界址点。

4)界址点测量。界址点测量与外业调查同时进行,对于平地、丘陵地区主要界址点要采用外业实地测量,对于位于高山、树林、水域、无法到达及不便于外业实地测量的界址点,采用图解法。卫星信号或网络信号不稳定地区的界址点可使用单基站RTK、全站仪极坐标法、截距法、距离交会法等方法进行测量。

3.内业处理

1)权属界线绘制。正射影像图按照图形编辑软件要求进行格式转换,将转换后的影像文件调入图形编辑软件中,通过软件展点功能导入实测界址点坐标,再采用人机交互方式进行权属界线矢量化,以图解法作业的权属界线,要依据周围实测的界址点点位与影像图上位置的偏差进行点位改正。界址点、界址线分别放在界址点、权属界线层。

2)宗地拓扑构面。将矢量化形成的界址点、权属界线层导入数据处理软件,权属界线层拓扑构面后生成所有权宗地,根据界址点生成界址线,并进行数据拓扑检查。

3)宗地统一编码。将所有权宗地层与地籍区、地籍子区层套合,根据宗地编码规则完成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国有土地不进行宗地编码。

4)信息录入。利用外业调查成果录入宗地信息,包括土地权利人、土地权属性质、土地坐落、宗地编码等信息及外业调查材料扫描件等信息。录入界址点信息,包括界址点类型、界标类型、点位描述等。完善宗地比例尺、图幅号、宗地四至、地物、宗地面积及界线有关的地物、地貌名称等相关信息。

5)调查表格制作。内业处理完成后,经数据检查合格,利用软件输出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及附图、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及外业调查表格等。

4.有关问题的处理

1)宗地划分问题的处理。按照《甘肃省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要求,根据不同情况,对宗地进行划分。

2)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处理。权属界线存在争议的,属地乡镇(街道)协同区级部门协调解决。权属界线争议无法解决时,划分权属争议区。

3)权属界线不一致的处理。村民小组实地界线与工作底图中行政村界线不一致时,现场指届时将实际界线标绘到工作底图上,并在地籍调查表权属调查记事栏中加以说明。内业处理时按村民小组实际界线调整行政村界线,并做调整说明。

4)共有宗地的处理。因土地流转、整治等造成土地权属界线灭失,但大部分土地未进行实际划分而无法确定各自之间权属界线的,按共有宗地处理。根据宗地共有情况填写表格并签字盖章,填写共有宗地需填写共有宗地面积分摊表。

5)国有土地界线认定。搜集国有土地相关权属资料,根据资料情况对国有土地界线进行上图并实地核实。

(五)更新确权登记成果(20231-20232月)

核实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属状况,梳理确定需更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明确的4种变化情况,以及河道整治后权属变化、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后权属变化等2种变化情形,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或经核实有错误的,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展统一集中更新成果。利用更新后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及权属争议宗地信息,根据地籍图编制相关要求,生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

(六)成果质量检查(20232-20233月)

由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组织本次更新汇交成果质检工作,负责全区成果自查工作,出具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验收报告和质量检查报告。

(七)数据成果汇交(20233-20234月)

导出全区登记数据,采用质检软件完成质检后,离线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做好数据导出与后续日常增量接入时点的对接。数据组织结构和命名规则等具体参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2021修订版)》,汇交成果包括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公文1份(纸质版)、汇交资料清单2份、电子成果数据1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组织协调、矛盾纠纷调处等。村(社区)级成立由村(社区)干部、老党员和村民(居

民)小组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和议事会,做好更新汇交登记工作具体事项。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要做好要素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登记成果更新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内外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负责项目招标、技术指导及统筹协调工作,各乡镇负责土地勘界、行政审批等资料收集及现场指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边界勘界(道路、河流、水库),及时提供可用于勘界证明的相关档案资料。

(三)强化督促落实。建立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并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汇交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力、工作滞后影响总体工作进展的乡镇,将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