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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发表日期:2022-08-18 10:25:56 发布机构: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索引号 /2022-0010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甘州区乡镇;平山湖乡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8-18 10:25:56 是否有效

为充分发挥储备土地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项目建设集约化用地,达到“优储优供、保障发展”目的,根据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风险要求,紧紧围绕老城区、滨河新区、城东片区、城南片区、城北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健全土地收储工作机制,优化土地收储结构,切实增强政府对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实现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有效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原则。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关系,严把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保障好生产发展、满足好生活需求、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二)坚持节约集约原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作用,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坚持政府主导原则。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规模适度”原则,确保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土地资源资产配置,促进“净地”供应和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实现储备土地的经济价值。

(四)坚持规划先行原则。在土地开发、保护、建设中始终坚持规划先行,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制度,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严禁违反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活动。

(五)坚持适度收储原则。合理确定新增规模和完成开发规模,保持土地市场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对可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储备,切实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三、计划目标

(一)计划总量。2022年计划土地储备规模1241.2665亩。

(二)用途结构。按照《张掖市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张掖市滨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张掖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张掖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张掖市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功能布局和用地性质,2022年计划土地储备规模1241.2665亩,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547.7415亩,占计划44.1%;商住开发用地693.525亩,占计划的55.9%。

(三)空间布局。全区土地储备主要安排在老城区、滨河新区、城东片区、城南片区、城北片区五个区域。

(四)实施方式。坚持政府对土地储备开发的主导作用,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资金计划。2022年计划土地征储成本24577万元,其中:划拨用地10845万元,出让用地13732万元,预计土地出让收益47928万元,实现政府纯收益34197万元。

四、工作任务

(一)按照供地政策。全年计划储备土地1241.2665亩,其中:以划拨方式供地547.7415亩,以出让方式供地693.525亩。

(二)按照用地性质。保障被征地农民安置开发用地,及时为公益事业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用地服务保障,根据市场供需情况,适时推出商住开发、商服等经营性项目用地。

五、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部门联审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及相关乡镇为责任主体的土地储备联合运作责任体系,有序开展土地征迁、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拆迁,切实形成规范有序、运作高效的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流程,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实施。

(二)政策保障。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不断探索征地补偿新思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储备项目顺利实施。

(三)资金保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要求,加强储备土地前期开发管理,落实财政配置储备资金,使土地储备、被征地农民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资金预算分析,强化成本管理,严格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储备土地提供资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