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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申报2021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07-01 10:11:51 发布机构:明永镇
索引号 620702065/2021-0000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明永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7-01 10:11:51 是否有效

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申报2021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2021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1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重点支持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继续支持造林、森林抚育、林木良种培育、营造木本油料林、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项目建设。

二、申报条件

2021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存续并正常付息,且符合政策规定贴息条件的林业贷款。

三、申报资料

各项目单位贷款申请报告;(如申报资金30万元以上者同时需提供林业贴息贷款可行性研究标准文本,并复印提供公司或合作社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地点、期限,种植项目要明确项目总规模、品种和当年任务量,加工类项目要明确加工能力和建设内容等相关情况,龙头企业项目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龙头企业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种苗项目需提供有效的苗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项目单位征信报告、借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进账单、银行结息单等。

四、申报方法

各乡镇林业站负责通知本乡镇辖区内林业贴息贷款的申请,要求乡镇汇总后于2021年1月20日12点前将2021年林业贴息贷款所有相关资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报送林草局计财股。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海娟 李熠

联系电话:8868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