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渠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渠乡农作物秸秆清理禁烧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64/2021-00055 | 发文字号 | 甘龙政发〔2021〕43号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龙渠乡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1-10-25 09:44:43 | 是否有效 | 是 |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全乡农作物秸秆清理禁烧工作,现将《龙渠乡农作物秸秆清理禁烧实施方案》随文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龙渠乡农作物秸秆清理禁烧实施方案
2.龙渠乡农作物秸秆清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龙渠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
龙渠乡农作物秸秆清理禁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做好我乡农作物秸秆清理、禁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疏堵并举、因地制宜、多元利用、标本兼治”的原则,把秸秆清理、禁烧、资源化利用工作置于乡村振兴战略中统筹考虑,坚持秸秆清理与全面防控相结合、禁烧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狠抓落实,确保每年11月20日前全乡农作物秸秆100%清理离田。
二、工作目标
一是在全乡范围内实行农作物秸秆禁烧制度,禁止农户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保障大气环境质量,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二是禁止农户将农作物秸秆弃置于农田、沟渠等地,以村为基本单元,按照整乡推进的原则,各村委会履行主体责任,乡镇、村社、农户三级联动,鼓励和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和使用打包打捆、切碎等秸秆处理农业机械,保障秸秆处理农机需求,组织农户对田间秸秆以黄贮、打捆储存等方式进行高效清理。三是巩固提升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水平,积极推广秸秆饲料化、基质食用菌、收集离田等多种秸秆综合利用形式,确保秸秆清理、离田率达到100%。
三、秸秆清理时限
每年10月15日—11月20日。
四、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专题安排部署;要认真落实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微信群、“龙渠之声”乡村大喇叭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主动做好农作物秸秆清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责任制度,切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努力形成政府发动、舆论鼓动、群众主动、各界齐动的工作局面。
3.创新利用模式,规范秸秆处理。各村委会要结合全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倡导农户对秸秆进行青贮、黄贮、还田等资源化利用。同时,鼓励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秸秆离田作业,探索推行“免费收割、秸秆回收”等多方受益的合作模式,实现秸秆收割、打捆、粉碎、打包机械化,提高秸秆离田清理效率。
4.加大巡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每年10月11日—11月15日期间,各村要组织秸秆清理、禁烧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对公路、乡村社主干道沿线等重点乡域(路段)开展不间断督查巡查。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建立秸秆清理进度台账,掌握秸秆清理时事进度,从10月15日起,每周四12:00前,将龙渠乡农作物秸秆清理周进度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件上报至乡农业农村办公室,直至秸秆100%清理完毕。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抓总,各村为主体的秸秆清理工作机制,全面抓好全乡农作物秸秆清理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把农作物秸秆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加强宣传,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秸秆清理工作任务。
2.严格落实奖惩。乡行政综合执法队要加大禁烧执法检查执法力度,全面提高农户环保意识,要切实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查、有灰必究,秸秆清理期间要深入各村田间地头,督查禁烧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处理焚烧事件,处罚结果通报全乡,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3.严格目标考核。各联系村站办(中心)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落实,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并造成环境污染的报乡纪委监察办公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乡上将农作物秸秆清理工作纳入各村目标责任书考核体系,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在年底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附件2
龙渠乡农作物秸秆清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学斌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黄铁军 乡纪委书记、政府监察室主任
张 森 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李元泽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徐鹏廷 乡农业综合执法队队长
代燕霞 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魏雪莹 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陈 程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张 娇 乡财政所所长
张红禹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尹一男 乡执法队干部
薛 淦 三清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 浩 木笼坝村委会主任
李 超 龙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肖 扬 下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仕清 头闸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元泽 水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 鹏 墩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付天栋 保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毛东旭 什八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自奇 新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郭海军 白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昶伟 高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由李元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