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龙渠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64/2021-00063 | 发文字号 | 甘龙政发〔2021〕33号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龙渠乡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1-07-15 18:45:00 | 是否有效 | 是 |
各村委会,驻乡各单位、各站办(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甘州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龙渠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村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任务完成情况;指导各村和有关站办中心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任学斌 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候选人
副组长:李先年 乡政府副乡长
党学斌 甘州红军小学校长
高 权 龙渠派出所所长
成 员:代燕霞 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徐鹏廷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陈 程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代理司法所长
肖 扬 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嘉年 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高玉梅 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肖雪梅 乡妇联专职副主席
王 燕 乡团委专职副书记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先年兼任;副主任由代燕霞兼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龙渠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