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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州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2-21 15:54:31 发布机构:花寨乡
索引号 620702061/2023-0002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花寨乡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2-21 15:54:31 是否有效

为全面做好我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116号)、《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甘资发电〔2021〕10号)及省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始终树牢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的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打好地质灾害防治“主动仗”。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提升监测预警水平,提高防治避险能力,健全完善以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为核心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坚持早排查、早预防、早整治,全面落实防治责任、值班值守、预警预报、专业监测、群测群防等重点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防灾有方、治灾有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概况及地质灾害预报评价

地质灾害防治是针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

1.地质灾害隐患。全区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4处,主要类型为泥石流、崩塌和不稳定斜坡,其中:泥石流10条、不稳定斜坡3处、崩塌1处。

2.地质灾害概况。2021年全区未发生地质灾害,与2020年相比基本相当,未发生因灾死亡、伤亡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3.地质灾害预报评价。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气象局加强信息互通,准确预报全区灾情及气象预警信息,全年未因灾发生人员和财产损失,区域性预报准确率较高。

三、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全区气候变化情况,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分汛期和冰雪融化期两个防治时段,其中:3~4月为冰雪融化期,以冰雪融化、冻土解冻为特征,以预防崩塌、滑坡等灾害为重点;5~9月为汛期,以大雨、暴雨和大暴雨为特征,以预防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沉陷等灾害为重点。地质灾害易发、频发期主要集中在6~11月,汛期由于黑河水流量过大,遇强降雨或暴雨等天气,极可能引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陷塌等类型地质灾害,导致房屋倒塌、道路堵塞中断、桥梁涵洞损坏、农田水利设施毁坏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1.重点防范区域:易诱发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平山湖乡、安阳乡、花寨乡、龙渠乡、靖安乡等沿山和边远浅山区乡镇。

2.地质灾害易发区:汛期内河流沿线的村庄、学校、居民点、桥梁、涵洞、农田,平山湖乡大峡谷景区及周边矿山企业。

3.危害性地质灾害点:沿山地区和郊外旅游景区(点)、

各乡镇辖区内高陡边坡和坐落在山地、低凹地段的村庄房屋。

四、职责分工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职尽责,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强大工作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效果。

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健全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群测群防体系,强化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监督相关行业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防范处置因地质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好应急预防工作。

区发展改革局: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

区财政局:统筹合理安排防治资金,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灾害发生后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区住建局:负责城镇及重要建筑设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与防治,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管。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重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运输线路通畅。

区水务局:加强小流域和泥石流河道、沟道、渠系治理,负责山洪、洪水灾害和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地质灾害防治水文信息。

区教育局:将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和避险演练,强化防灾避险意识,定期对校舍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处置。

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负责开展灾害易发多发区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提供环境监测信息数据。

区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区地震局:负责准确提供地质灾害防治地震信息。

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信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配合做好医疗场所、工矿企业、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和防治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配合抓好各自领域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直接责任人责任,抓好各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重点地质灾害区域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具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逐级签订地灾害防治责任书,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局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甘州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机构,确定应急避险场地,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严格值班值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内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特别对项目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及时责成相关单位落实防治措施。安排人员认真填写《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附件3)、《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附件4)、《地质灾害灾情报告表》(附件5)、《地质灾害隐患报告表》(附件6)、《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实例报告表》(附件7),及时印发给地质灾害易发区、危害性隐患点附近的单位和群众,普及防灾避险知识、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和联系电话,并于5月10日前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330室)备案。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一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和演练经费,保障地质灾害预防、监测、演练、应急处置、群测群防补助、宣传培训、移民搬迁和治理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