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政府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火车站街道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80/2023-00048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7-13 15:17:12 | 是否有效 | 是 |
甘州区人民政府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火车站街道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
现将《火车站街道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同时,要立即将《火车站街道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转发所属工贸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工贸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甘州区人民政府火车站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24日
火车站街道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 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街道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 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措施和市委、市政府33条具体措施,紧扣构建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全面落实党工委、办事处领导责任、各社区(村)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突出机械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街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聚焦《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64项重大事故隐患和《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集中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行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牢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确保街道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
突出机械铸造、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及一氧化碳酒精存 储、检维修、外包作业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等有毒有害 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1.开展高炉、电炉、煤气管道等有毒有害、高温高压设备设施的专项治理,强化设备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等危险作业、项目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对存在主要负责人未履职、重大隐患未整改、建设项目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等突出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罚。2.将木粉尘等爆炸风险高、涉粉作业人数多的企业列入重点对象,全覆盖检查。加强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扫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对作业人数多、爆炸风险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设备设施缺失,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不主动落实整改措施的粉尘涉爆企业,从严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不断提升基础保障能力。3.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通过专家指导服务,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识、危险作业审批、外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十不准”“十必须”,“先扫码、后作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严禁盲目施救,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各类事故。4.涉及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辨识及台账建立、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及执行、监护人全程监护、应急救援等;电气焊、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规程遵守及安全措施落实等。5.持续对“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超过9人”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彻底消除两类重大隐患。同时加大制冷机房安全设备设施、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严防整治成果反弹。6.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 ( GB50016-2014 )《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GB50694-2011 )《白酒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T7006-2012 )的要求,督促企业开展诊断设计,完善安全设施;对不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要求的,未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版)和《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制定“两个清单”,开展作业过程安全管理的,依法严格实施行政处罚。
街道将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力促事故隐患整改清零见底。
三、主要任务
(一)企业层面
1.组织部署。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全员集中培训、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组织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问题清单和措施清 单,按照“五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要求举一反三、闭环整改,杜绝纸面整改或虚假整改,并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深刻汲取临夏州华安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5·7”较大事故教训,开展全员警示教育,迅速组织排查治理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强化危险作业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坚决做到“四个务必”,即务必履行作业审批手续、务必做好现场安全监护、务必做到能量隔离、务必备足消防措施。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超期未检或危及安全的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强化外包外租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采取桌面、实战等多种演练形式。根据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及装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建材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 。
(二) 监管层面
1.组织宣贯整治标准要求。及时将专项行动方案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采取公开承诺、督导检查、约谈通报、跟踪问效等方式,配合监管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实现执法检查行业领域全覆盖、无盲区。
2.推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年活动。将辖区内工贸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全部纳入安全监管和执法的范畴,配合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抽查制度,对于无设计、无施工资质、无竣工验收的项目要严管严处。特别是机械铸造项目,必须严格实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竣工验收各环节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确保建设项目建设安全,本质安全,切实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口。
3.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联合相关部门对监管执法人员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4.精准严格执法。严格落实“安全三问”( 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企 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是什么?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什么?)。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项重点任务和主要职责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
5.提升监管效能。联合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街道纪工委、综治中心、司法所、应急管理所、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积极运用“四不两直”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严促企业日常督查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度,限期将隐患问题“清零见底”;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处理。对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要求,配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刑事追究等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违法必追究”,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阶段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 2023年5月中旬 )。各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将街道制定的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一时间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工贸企业,深入基层和企业做好宣讲解读。
(二) 企业自查自改阶段 ( 2023年8月底前)。各工贸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社区、村、办所要结合实际,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服务,完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三) 精准执法阶段 (2023年11月底前)。各社区、村要紧扣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扎实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 总结提高阶段 (2023年12月)。各社区、村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主动协调解决重大难题;工作人员要主动履职尽责,跟踪问效和督导检查,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规范执法。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切实做到对安全隐患和隐患不整改“零容忍”,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零容忍”。
(三)强化隐患整改。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制定防范方案并落实防范措施;对发现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联合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配合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社区、村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收集、汇总,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各社区、村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街道应急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