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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寨镇2021年农村低保、特困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

发表日期:2021-03-24 13:05:00 发布机构:党寨镇
索引号 620702070/2021-0000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党寨镇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3-24 13:05:00 是否有效

近日,张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1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以及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的工作的通知》(张民发202126号),通知确定了2021年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按照新标准,一类低保369/(人.月)提高到399/(人.月),二类低保350/(人.月)提高到378/(人.月),三四类低保补助标准保持不变,三类90/(人.月),四类60/(人.月);

农村特困分散供养特困480/(人.月)提高到518/(人.月)集中供养特困502/(人.月)提高到518/(人.月)。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人员3840/(人.)提高到4800/(人.)半自理人员2640/(人.)提高到3360/(人.)全自理人员1440/(人.)提高到1680/(人.)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类低保户中的残疾人由100元/月提高至110元/月,三、四类困难补贴标准不变,为5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肢体、视力一级和智力、精神一级残疾人100元/月提高至110元/月,听力、言语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残疾人50元提高至60

新标准从20211月起执行,我镇预计415日完成补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