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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22-05-19 10:40:44 发布机构:大满镇
索引号 620702069/2022-0003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大满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5-19 10:40:44 是否有效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着力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进一步深化城企合作,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清单,企业(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下同)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城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推动我区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基本原则

(一)普惠导向。支持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为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

(二)自愿参加。鼓励从事营利性、非营利性信用好、有投资意愿的企业按照给定条件自愿申请,鼓励有资质的金融机构自愿参与。对企事业单位、营利非营利机构一视同仁。

(三)竞争择优。优先支持诚实守信、项目优质、专业能力强的企业;优先选择融资成本低、服务质量好的金融机构。

(四)安全规范。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婴幼儿安全和健康摆在最为突出的位置,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建设运营规范,监督管理到位,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四、工作目标

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普惠性托位数量大幅增加,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撑更加有力,对家庭科学养育指导能力持续增强,更多更好地惠及婴幼儿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