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份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情况公示
一、监测范围
甘州区市政供水
二、监测对象
(一)末梢水监测点
5月份监测甘州区白塔嘉苑小区门店家汇超市、甘州区流泉新村门店魏红酿皮、甘州区第九幼儿园食堂、甘州区马神庙幼儿园食堂、甘州区福都佳园门房、张掖市一中食堂、甘州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甘州区金硕大厦3楼水房、甘州区长沙门社区卫生服务站、甘州区润泽园幼儿园等共计10个。
(二)二次供水监测点
5月份监测甘州区公园道1号26-2-1601、甘州区肃南裕苑29-1-701、甘州区绿洲家园3-2-1201、甘州区西花园10-2-1602、甘州区财智世家12-东单元-702室、甘州区祥和园14-1-702室、甘州区景隆颐园物业大厅、甘州区陈家花园小高层122室、甘州区南大池观景房1单元1701、甘州区华谊名苑1号楼B座3-802等共计10个。
(三)季度监测点
甘州区御墅珑湾物业楼2楼(末梢水)、甘州区供电家苑B单元802室(二次供水)
三、月监测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4项(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一般化学指标5项(PH、铁、锰、耗氧量、氨氮);微生物指标2项(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消毒剂指标1项(二氧化氯)等,共计12项指标。
四、水样的采样、检测和评价标准
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 - 2006)执行;水质检验和结果评价分别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 2006)执行。
五、检验结果评价(详见附件)
1.本月共采集末梢水10份,二次供水10份,送我中心实验室进行了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耗氧量、氨氮、二氧化氯、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等12项指标检验,经检验,并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评价,10份末梢水和10份二次供水水样的12项指标检验结果均在国标值范围内。
2.第二季度采集末梢水1份,二次供水1份,送我中心实验室进行检验,经检验,并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评价,1份末梢水和1份二次供水水样的36项指标检验结果均在国标值范围内。
甘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