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户口簿办理办事指南
一、 受理范围
需要办理户口簿的个人。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三、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申请材料 见附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来源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1 | 户主书面申请 | 纸质材料 | 申请人 | A4纸, | 必要 | 无 |
2 | 户主身份证 | 原件 | 申请人 | 原件 | 必要 | 无 |
3 | 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 | 原件 | 申请人 | 原件、A4纸 | 必要 | 无 |
五、办理流程
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件
七、收费标准
初次办理不收费,补办每薄6元财综(2012)97号
八、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为:户籍地派出所
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936- 5918077
投诉监督电话为:0936-5918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