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20702073/2022-00026 | 发文字号 | 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7-10 09:29:32 | 是否有效 |
各股室、监管所、片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严排细查、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预防”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在市场监管领域有效遏制疫情反弹反复,现就做好当前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紧盯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冷链物流(含进口水果)、药店药械经营单位等人流密集、场所密闭的重点聚集性场所,加强“人物同防、人物同查、人物同检”,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日常监管增加频次等措施,持续督导零售药店做好“四类药”(止咳、退烧、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销售使用实名登记和监测预警工作;严格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尽量不从中高风险区域购进药械。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各类经营主体落实配备测温设备、储备消杀用品、张贴健康码、设置记录台账等防控要求,提醒市场主体适度储备消毒液、酒精、口罩等疫情防控常备物资,从严督促落实人员佩戴口罩、扫码查验、通风消杀、设置“一米线”,公筷公勺公夹、保持室内通风换气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大中型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药店药械经营单位、冷链(含水果)食品、冷链物流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要求,核酸检测人员信息表于每日下午20时前报送至陈嘉美处。
二、加强餐饮单位监管。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三书一台账”制度,坚决禁止在餐饮环节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票证不全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全面推进“文明餐桌”行动,逐户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公筷公勺公夹”,全面履行“六项承诺”,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等就餐方式,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要积极推广分餐制。举办5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实行“双报备”制度,即宴席举办人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宴席承接餐饮单位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备。在报备过程中,监管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宴席举办人在乡镇(街道)报备的证明、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就餐人员花名册、报备表等资料,并按要求督促落实防控措施。督促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外卖骑手每周2次开展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各监管所、片区将每日辖区餐饮单位《50人以上集体聚餐备案情况统计表》报至食品股彭燕处。
三、加强疫苗接种动员推进工作。各监管所、片区要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开展各类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摸排动员工作,对未完成全程接种人员进行再督促、再要求,积极配合乡镇街道持续做好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组织动员和规范接种工作。对经评估不属于疫苗接种禁忌证的人员第一时间跟踪动员接种,能接尽接,应接快接。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