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传达有关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指示精神 研究讨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农田林网建设等事宜
索引号 | 620702001/2022-00041 | 发文字号 | 第十二次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5-09 15:50:00 | 是否有效 |
学习传达有关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指示精神
研究讨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农田林网建设等事宜
2022年4月2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赵新福主持召开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学习传达有关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指示精神,研究讨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农田林网建设、招商引资任务分解落实等事宜。现将会议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解读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切实发挥好《条例》在防范事故风险、减少事故伤亡、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不断强化应急准备,真正把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创新管理方法,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条例》内容落地生根。
二、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指示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全文)、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关于金融工作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有关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4月22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4月25日省政府第170次常务会议精神;市委书记卢小亨在市统计局2022年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汇报上作出的批示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研究了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关于审定《甘州区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施意见》和《2022年甘州区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提出的《甘州区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施意见》和《2022年甘州区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施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
四、研究了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审定《甘州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区文体广电旅游局提出的《甘州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2022-2026年)》,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
五、研究了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局关于审定《甘州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2022年度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局提出的《甘州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2022年度实施方案》,由区委统战部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
六、研究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审定《甘州区创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的《甘州区创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方案(2022-2026年)》,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
七、研究了区委政法委关于审定《甘州区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区委政法委提出的《甘州区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实施方案(2022-2026年)》,由区委政法委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
八、研究了区委宣传部关于审定《甘州区创建红色基因传承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区委宣传部提出的《甘州区创建红色基因传承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由区委宣传部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
九、研究了区林草局关于审定《张掖市甘州区农田林网建设总体规划(2022-2025)》的请示(另文批复)
十、研究了区财政局关于为张掖市甘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担保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由张掖市甘州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张掖市甘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贷款担保。
十一、研究了区政府金融办关于审定《甘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建农户住房项目信贷支持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区政府金融办提出的《甘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新建农户住房项目信贷支持实施方案》,由区政府金融办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十二、研究了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的安排意见,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十三、研究了区财政局关于将西浚灌区水管处护渠四站农场农用地划转至区农投公司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将西浚灌区水管处护渠四站农场农用地划转至张掖市甘州区现代农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研究了区财政局关于落实东大山自然保护站上划人员过渡期奖励性补贴的请示
会议确定,由区财政局负责,将2021年度东大山自然保护站符合发放条件的39名工作人员过渡期奖励性补贴101.4万元列入2022年财政预算,根据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十五、研究了区财政局关于落实上划东大山森林派出所5名民警过渡期奖励性补贴的请示
会议确定,由区财政局负责,将东大山森林派出所5名民警应补发的2021年过渡期奖励性补贴7.0735万元列入2022年财政预算,根据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
十六、研究了区财政局关于确定区属单位2022年及今后向上争取资金任务的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区财政局提出的关于确定区属单位2022年及今后向上争取资金任务的安排意见,由区财政局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十七、研究了区住建局关于张掖市甘州区城市更新项目有关事项的请示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甘州区城市更新项目五大类24个子项目以PPP模式实施,项目实施主体为区住建局。2.授权张掖市甘州区兴达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9454万元、占股20%,与社会资本方张掖经开区工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甘肃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张掖市甘州区恒美城市更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支出责任纳入区财政中长期预算,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由区财政局和区住建局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款项。4.原则同意张掖市甘州区恒美城市更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融资贷款140000万元(第一批贷款资金30000万元),以PPP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和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及该项目涉及的甘州市场提升改造项目、南关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文昌街便民市场项目和明清街-欧式街特色文化示范街区项目等四个子项目可形成的经营性资产为本项目融资贷款提供担保。
出 席:赵新福 田继新 范天兵 梁天祯 牛生波
秦 楠 郭思思
缺 席:樊有鹤(出差)潘 虹(出差)
列 席:陈同平 彭 军 张剑波 张 富 华 军 陈向东 彭世腾 杨宏年 袁彦林 宋福涛
管作铁 王 东 李红新 王光耀 曾立国 李金铭 王 瑞 蔡 青 王晓丽 曹 亮 明清秀 殷达斌 曹 程 马有祯 强 海 许小龙 梁 龙 蒋 云 王建福 曹 渊 谈振国 侯继业 张 宏 安文武 杨 军 陈忠玉 盛兴吉 陈文晖 曹增峰 张 浩 任学斌 王 翔 王 鹏 高文军 王云位
张 鹏 秦彩云(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