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传达有关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指示精神 研究讨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 “零碳城市”创建等事宜
索引号 | 620702001/2022-00040 | 发文字号 | 第十一次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2-04-26 14:30:00 | 是否有效 |
学习传达有关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指示精神
研究讨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
“零碳城市”创建等事宜
2022年4月15日,区委副书记、区长赵新福主持召开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学习传达有关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指示精神,研究讨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零碳城市”创建、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等事宜。现将会议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解读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传达学习有关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指示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参加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党政同责的意见》《甘肃省高风险机构化险整体方案》《甘肃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甘肃省纪委机关关于对个别地区和单位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问题问责处理情况的通报》《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研究了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审定《甘州区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区发展改革局提出的《甘州区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实施方案》,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四、研究了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审定《甘州区“零碳”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区发展改革局提出的《甘州区“零碳”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
五、研究了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审定《甘州区2022年争创国家“零碳”城市工作计划》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区发展改革局提出的《甘州区2022年争创国家“零碳”城市工作计划》,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六、研究了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审定《甘州区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区发展改革局提出的《甘州区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七、研究了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关于审定《甘州区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和《甘州区关于进一步构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市公安局甘州分局提出的《甘州区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和《甘州区关于进一步构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由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请区委常委会研究。
八、研究了区水务局关于审定《甘州区水土保持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和《甘州区蓄滞洪设施及水源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的请示(另文批复)
九、研究了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关于审定《甘州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提出的《甘州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备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由市生态环境局甘州分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
十、研究了区医保局关于审定《甘州区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区医保局提出的《甘州区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由区医保局负责,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十一、研究了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变更甘州区五松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甘州区人民医院医学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甘州区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修整(养)公寓建设项目、甘州区救护车清洗消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将甘州区五松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甘州区人民医院医学康复中心建设项目、甘州区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修整(养)公寓建设项目、甘州区救护车清洗消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由区卫生健康局变更为张掖颐道医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研究了区商务局关于开展促销费扩内需专项行动的请示
会议同意在全区范围内投入消费促进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开展电子消费券促消费、家用汽车补贴促消费两项活动,由区商务局负责,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研究了区人社局关于拨付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请示
会议同意拨付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274万元。
十四、研究了区财政局关于为张掖市甘州区青绿林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项目贷款担保的请示
会议同意张掖市甘州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区青绿林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98亿元融资贷款提供担保,融资贷款主要用于黑河流域(甘州段)生态修复林业综合治理项目建设。
十五、研究了区财政局关于黑河水电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办理金张掖大厦产权事宜贷款提供担保单位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由张掖市西部风情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黑河水电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张掖恒茂环保建材公司担保办理金张掖大厦产权贷款事宜。
十六、研究了区财政局关于拨付梁家墩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的意见
会议同意拨付梁家墩镇迎恩村一、二社和太和村六社56名2022年到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2198900.68元。
十七、研究了滨河新区街道筹备组关于补充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的请示
会议同意为滨河新区街道筹备组招考社区工作人员24名,由区人社局负责,按照相关程序适时组织招考。
十八、研究了区住建局关于城市更新PPP项目子项目调整有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同意在城市更新PPP项目中取消肃王府恢复项目和滨河新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2个子项目,调减污水处理厂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资金4000万元,新增老城区道路改造项目、背街小巷道路改造项目、城镇老旧小区连片改造提升示范点建设项目和文庙巷历史文化街区古民居保护项目等4个子项,其余子项保持不变。老城区道路改造项目和背街小巷道路改造项目由张掖滨河新区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实施。
出 席:赵新福 田继新 潘 虹 范天兵 梁天祯
牛生波 秦 楠 郭思思
缺 席:樊有鹤(请假)
列 席:杜 勇 彭 军 马 超 张剑波 张 富 华 军 陈向东 彭世腾 杨宏年 袁彦林
林玉生 李红新 王 东 赵乾升 李建光 王晓丽 曹 亮杨学潮 殷达斌 李 军 武登东 秦 琼 王兴俊 徐 悟 李文奇
贾志勇 王三海 任学斌 王建明 闫 芳 周斌武 马 勇 王晓龙 石仲峰
陶光泽(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