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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职责及机构概况

发表日期:2023-08-29 15:25:00 发布机构:城管执法局
索引号 620702054/2019-00127 发文字号
关键词 行政处罚权;负责;工作;管理;城市管理;规章规定;工作职责;法规;法律;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3-08-29 15:25:00 是否有效

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职责及机构概况


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支队)隶属甘州区人民政府管理,正县级建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对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违法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废渣垃圾堆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主要街道设置广告牌、画廊、招牌、橱窗,占用人行道设置报报亭、电话亭、固定摊点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户外广告(门头招牌)设置的管理和临时占用人行道的管理。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造成城市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环境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夜间建筑施工的行政处罚权;对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以及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行政处罚权;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造成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沿街饮食烧烤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人行道、楼群院落、店外无证(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在人行道乱停机动车、非机车车辆;乱摆摊点物品侵占路面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主要街道车辆停放点(包括临时停放点)的统一规划和分理。

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城市管理的其他职责。

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原有关部门不再行使已经统一由城市管理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继续行使的,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在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同时,以市容市貌为重点的相关城市管理职责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全权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局综合性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及日常事务性工作,组织承办各类工作会议,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2.负责省、市、区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3.草拟全局综合性文字材料,审核把关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分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4.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组织迎接市区两级目标责任制考核。牵头拟定科室、下属单位考核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5.负责单位机构编制、公务员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干部人事工作,及时收集需进入干部人事档案的资料,定期登记、移交组织人事部门。

6.负责局机关日常值班、考勤统计、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印鉴管理、机要保密、档案整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卫生清洁、报刊分发、安全保卫等工作。

7.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全局经费收支进行审查把关,正确编报预算、决算,统一管理全局预算内、外经费;做好单位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统一领取和发放各类票据,加强票据的使用管理、监督和定期审核,各类收费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做好全局干部职工工资晋升发放和“三金”核缴工作。

8.负责全局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办公用品、车辆、装备、器材、设备的采购、调配、管理。

9.负责组织好信息上报与对外宣传工作。做好甘州政务网及子网站信息维护和更新、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信息审核发布。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武应国

联系电话:0936---8227426

办公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6号原质检局大楼11楼

法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和地方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备案、解释和清理工作,健全完善局内部行政执法业务配套制度建设。

2.负责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订依法行政、法制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考评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3.对市、区各单位意见征询函、提案等进行审核和意见修改。负责我局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文书的拟定和审核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能涉及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工作的协调。

4.审查执法大队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件,做好简易程序案件备案。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

5.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案卷评查、执法资格证件、执法文书(案卷)管理工作及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本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唐寅虎

联系电话:0936---8217034

办公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6号原质检局大楼11楼

执法监督科工作职责

1.负责对局属各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和中心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定期通报情况。

2.拟定城市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并牵头进行综合性考评。

3.对局系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工作作风、着装仪表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进行通报。

4.对局务会和局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5.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综合整治和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工作。

6.受理涉及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与举报,及时进行办理答复。协助查处城市管理执法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有关执法管理中的矛盾。

7.负责办理信访维稳、综治、环保督察、网络舆情处理等重点工作,做好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闫重毅

联系电话:0936---8889118

办公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6号原质检局大楼11楼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 制定审核城市市容、环卫中长期规划、阶段性整治计划,制定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技术规范、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2.对执法大队和下属单位市容、环卫、广场管理等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

3.负责制定各类整治行动方案,拟定通告、公告等文书,对相关事项办理结果进行检查。

4.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年检年审、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孙媛媛

联系电话:0936---5991393

办公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6号原质检局大楼11楼

协管员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的招录、体检和用工合同的签订。

2.负责办理协管人员年审及岗位补贴审批、社保补贴审批、工资发放和工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缴纳等事务性工作。

3.牵头负责协管人员的学习培训、日常使用、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单位工会日常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仲艳伟

联系电话:0936---8226944

    办公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6号原质检局大楼11楼

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及区直机关工委的各项决定、决议,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党建状况,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规划全局党的建设及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所属党支部的工作。

3.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党费收缴上交工作。

4.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抓好党员培训,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争先创优、表彰优秀党组织和党员等活动。

6.负责抓好党支部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7.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等方面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8.负责抓好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妇女、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开展党内文体活动,丰富干部、党员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9.负责做好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参与机关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动员、督促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10.负责做好与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等相关的各类活动落实和资料收集准备工作。起草上述活动有关文字材料。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人:贾云

    联系电话:0936---8227350

      办公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6号原质检局大楼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