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汇总决算
2023年度
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汇总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对城市建设、规划、交通管理、市政、工商、环保、卫生、园林绿化等部门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2、对张掖城市规划区域内各相关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3、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4、负责城乡环境卫生执法、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城乡、社会各单位的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及检查、治理工作;
5、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城区各单位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督促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分类等工作;监督检查城区建设工程建筑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
6、统一管理中心广场、鼓楼广场、大佛寺广场,负责城市广场的规划建设与维修、设施管理与维护、广场广告的设置审批管理工作;木塔万寿寺的安保、售票及文物管理保护工作;
7、做好游客的宣传教育和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有益的各种文体活动。
二、机构设置
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有派出机构7个,分别为东街执法大队、南街执法大队、西街执法大队、北街执法大队、直属大队、市容大队和滨河新区城管执法大队;机关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法制科、执法监督科、综合管理科、协管员管理科和办公室。
直属机构2个,分别为甘州区城乡环卫所、甘州区广场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778.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2684.82万元,增长65.58%,主要原因是甘州区城乡环卫所财政调整项目资金;甘州区广场管理办公室非税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77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78.3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77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3.8万元,占19.24%;项目支出5474.55万元,占80.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77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684.82万元,增长65.58%。主要原因是甘州区城乡环卫所财政调整项目资金;甘州区广场管理办公室非税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84.82万元,增长65.58%。主要原因是甘州区城乡环卫所财政调整项目资金;甘州区广场管理办公室非税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8.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50.00万元,占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3万元,占1.8%;卫生健康支出54.53万元,占0.8%;节能环保支出19.78万元,占0.28%;城乡社区支出6473.05万元,占95.5%;住房保障支出58.3万元,占0.81%;农林水支出2.54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82.15万元,支出决算为677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5人,追加5人养老保险,相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16万元,支出决算为5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9月、10月、11月、12月职工社保未支付,整体卫生健康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60.93万元,支出决算为647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11月、12月城管员工资未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21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9月、10月、11月、12月职工住房公积金未支付,整体住房保障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
5.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三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支出121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9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类资金第四季度未支付、工作人员调动、退休,人员减少、在职人员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支出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万元,下降32.99%,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大力缩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等、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13万元,本年支出0.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三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因此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培训次数,减少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二)甘州区城乡环卫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区道路洒水降尘以及冬季铲冰除雪。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57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协管员管理经费、人民公园大佛寺广场管理经费、100名城管员工资及社保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安排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局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情况看,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还没有完善建立绩效全覆盖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二是自评工作流程及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对绩效目标的设立还需进一步量化,细化。
(二)甘州区城乡环卫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4848.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环卫一体化项目”“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补贴”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21.24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的运行,一是有效地提高了甘州区老城区、滨河新区、火车站街道、高铁西站、绿洲现代物流园区环境卫生工作水平,为改善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吸引国内外游客投资旅游观光提供了更好的营商和人居环境;二是有效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综合处理,解决了垃圾围城的困境,对张掖市甘州区城乡环境卫生质量起了积极作用。
(三)广场管理办公室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7%。组织对“公益性演出保障经费”“2023年非税收入”“编内临时工工资”“农林水支出”“补助对征地农民支出”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2023年实施的5个项目必要、合理。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表)
(一)张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协管员管理经费、人民公园大佛寺广场管理经费、100名城管员工资及社保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2万元,执行数为5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安排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还没有完善建立绩效全覆盖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二是自评工作流程及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对绩效目标的设立还需进一步量化,细化。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理念,深化推动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本部门绩效管理理念,健全完善制度方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推动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强化事前打算,提升评价质量。在推动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完善项目评价特性指标,规范评价标准,立足管理需求,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做到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真实反映绩效,照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
(二)甘州区城乡环卫所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卫一体化项目”“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补贴”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依照“环卫一体化、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补贴”2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21.24万元,执行数为4721.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项目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居民、商户、企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顺应了城乡环卫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城市的发展总体要求,保证了滨河新区、火车站街道、高铁西站、绿洲现代物流园区道路清扫及垃圾清运,为居民创造了清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项目部分涉及路段路面基础设施问题和风沙雨雪等天气原因,部分路面尘土仍然比较大,路面本色呈现率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随着市民群众对环境卫生质量的不断提高,加之市场化区域环卫工人人均清扫面积较大,部分路段不能及时完成早扫和存在保洁不及时、垃圾收运不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在厉行节俭的基础,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加大对该区域环境卫生工作质量的监督考核,严格按照州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考核结果兑现项目服务费用,更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广场管理办公室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公益性演出保障经费、2023年非税收入、编内临时工工资、农林水支出、补助对征地农民支出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公益性演出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0.733万元,完成预算的24.4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中心广场舞台承接的各项政务和演出活动,保证舞台的灯光照明和设备设施等正常使用。
2.编内临时工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万元,执行数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按月发放临聘人员工资,确保广场清洁工作正常开展。
3.2023年非税收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中心广场、大佛寺广场、绿苑广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等及时维修、维护管理,提升广场环境整洁度,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舒适、便捷的生活公共环境。
4.农林水支出、补助对征地农民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6万元,执行数为2.67万元,完成预算的84.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按月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医保核定缴纳,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市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样表.xlsx
附件2:(执法局)2023年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汇总).doc
附件3:(市执法局)2023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