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根据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甘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3号)和甘州区委办公室、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张掖市甘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委办发〔2019〕3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为区林草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和管理,加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区林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编制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编制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对全区林业生态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制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产品产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监督生态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监督管理林业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指导全民义务植树,负责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监测、预报、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区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监管保护工作。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保护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场森林和草原资源。负责草原禁牧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保护和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制定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
(五)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利用。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全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生态建设,负责编制全区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提出新建、调整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七)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草原改革工作。拟订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八)负责落实本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级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九)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林区、林场、自然保护区等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国有林区及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管理。负责木材加工行业及木材经营市场的安全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安全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产品产地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十一)管理使用中央、省市划拨的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组织申报本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实施国家规划内、省级预算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 十二)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区内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和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训、服务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做好系统内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履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保障全区森林和草原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内设4个股室,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造林绿化股、资源管理股、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
(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
事业(非参公)单位4个,包括:甘州区林草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甘州区林业勘察设计队、甘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甘州区草原监督管理站。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报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756.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841.89万元,下降64.1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工程的减少导致中央补助资金的减少造成项目资金支付缩减;二是人员的调整调动及退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75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56.7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75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11万元,占5.72%;项目支出12026.59万元,占94.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756.7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2841.89万元,下降64.1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工程的减少导致中央补助资金的减少造成项目资金支付缩减;二是人员的调整调动及退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2.11万元,增长27.63%。主要原因一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二是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等项目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支付绿化建设项目工程款,专项债券收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0.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6万元,占1.29%;卫生健康支出27.28万元,占0.37%;节能环保支出1127.88万元,占15.24%;农林水支出6119.47万元,占82.69%;住房保障支出23.84万元,占0.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9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67.76万元,支出决算为740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16万元,支出决算为9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43万元,支出决算为2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跨年度缴纳。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等项目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67.02万元,支出决算为611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等项目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支付绿化建设项目工程款,专项债券收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安排。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14万元,支出决算为2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未支付,跨年度缴纳。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41万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及晋升职称工资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1.07万元、津贴补贴147.025万元、奖金86.92、绩效工资40.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万元、住房公积金23.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48万元。其中:抚恤金24.64万元,生活补助3.17万元。
公用经费16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27万元,增长99.7%,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安排的劳务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8万元、劳务费140.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5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356.00万元,本年支出5356.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等项目年中追加安排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56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国土绿化支出5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外事接待费支出。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安排的劳务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8万元、劳务费140.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27万元,增长99.69%,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安排的劳务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大型会务。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进行培训学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林业巡护的2辆电动摩托车、1辆自行车及1辆工程机械车辆(已报废)。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451.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2%。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丹顶鹤放飞经费、黑河林场人员经费、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畜牧兽医卫生津贴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畜牧兽医卫生津贴、黑河林场人员经费项目”属人员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98.74万元,执行数为374.71万元,完成预算的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抓好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防止有害生物传播蔓延。 二是加强木材加工点检疫监管、对生产、经营场所及周围树木天牛化学防治。三是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科学防治依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2.“丹顶鹤放飞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74万元,执行数为52.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完成对丹顶鹤等动物的繁殖孵化,使其在张掖能够繁育后代,丹顶鹤繁殖5只以上、斑头雁10只以上、黑天鹅10只以上,二完成对丹顶鹤等动物的驯化放飞工作,使其能够适应张掖的自然气候,丹顶鹤及其他动物饲养成活率达90%以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主办单位: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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