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甘州区中心敬老院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提供供养服务和其他社会老人提供自费代养服务。
2、认真贯彻落实特困供养、社会化养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保障供养、寄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3、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方针,规范管理,为供养、寄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护理等服务。
4、大力发展院办经济,增强自身发展活力,不断提高供养、寄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5、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州区中心敬老院是由区编办批准成立的事业编制单位。现有在编在岗在职人员2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2.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万元,增加1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项目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万元,占85.2%;项目支出6.3万元,占1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2.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2万元,增加1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项目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2万元,增加1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项目收支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3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万元,减少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2万元,增加67%,主要原因是院内入住老人增加,水费及取暖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取暖费、手续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2万元,增加67%,主要原因是:入住老人增加,水费及取暖费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培训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95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
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二级事业单位,不产生“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建立了如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甘州区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甘州区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了甘州区中心敬老院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自评得分为98.95分,资金全年预算数为42.7万元,执行数为4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绩效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五保供养、社会化养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保障供养、寄养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民主管理、文明办院方针,规范管理,为供养、寄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护理等服务,不断提高供养、寄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采取的措施。为确保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坚持做到使用方向明确,资金数额准确。2.绩效产出分析。及时发放零花钱等费用,满足院内老人基本需求,不断提升供养、寄养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3.绩效效益分析。坚持社会福利性质,保障供养、寄养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供养、寄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护理等服务,不断提高供养、寄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下一步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供养、寄养人员的生活质量和我院入住率,不断满足供养、寄养人员入住我院养老服务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养老服务、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发挥社会效益,进一步促进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