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决算
2023年度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辖区内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全区湿地资源;调查自然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对植被、土壤、气象、水文、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监测与研究。在自然保护区辖区内管理湿地资源、生物资源、自然环境的生态安全;实施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湿地修复、生态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打击偷盗、猎捕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活动。制止各类影响辖区内自然保护区湿地环境保护的生产活动以及在自然保护区进行放牧、狩猎、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捞沙等行为。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甘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通知》甘区机编[2012]12号文件,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于2012年10月22日,副县级建制,现编制13人,隶属甘州区人民政府和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双重管理。设立办公室(财务)、资源管理科、规划建设科、生态监测站四个内设科室进行湿地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张掖滨河新区暨张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机构撤销(张机编[2019]1号),法人登记证到期等原因,管委员预算财务核算统一并入湿地局核算管理(甘区财建[2022]51号);张掖芦水湾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8人以下单位不设财务;芦水湾、管委员干部由区湿地局统一管理,故湿地局实有人员3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920.6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7.7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芦水湾生态景区管理权交与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六乐文旅),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和芦水湾运行维护资金同时划转,故本年收入支出数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2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0.66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92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26万元,占15.21%;项目支出2476.41万元,占84.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92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87.7万元,下降8.97%。主要原因是芦水湾生态景区管理权交与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六乐文旅),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和芦水湾运行维护资金同时划转,故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49万元,下降9.33%。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芦水湾生态景区管理权交与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六乐文旅),相关管理支出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减少,故本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8.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65.00万元,占2.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9万元,占1.33%;卫生健康支出16.75万元,占0.58%;节能环保支出544.60万元,占18.72%;城乡社区支出1201.40万元,占41.3%;农林水支出1020.21万元,占35.07%;住房保障支出22.22万元,占0.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6.41万元,支出决算为290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78%。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剂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用于祁连山科普教育基地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75万元,支出决算为3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普调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1、12月份医疗保险支出未形成实际支出,结转下年支付。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资金154.71万元,增加祁连山科普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7.89万元,增加北郊湿地治理项目建设资金282万元,增加湿地公园芦苇清理及盆花摆放项目资金5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201.40万元。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4.8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争取到(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407.33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1万元,支出决算为2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0-12月份住房保障支出未形成实际支出,结转下年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15万元,增长71.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湿地局与管委会合署办公,2023年取消管委会预算,原管委会人员经费全部并入湿地局。公用经费1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2.01万元,下降98.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张掖国家湿地公园及芦水湾生态景区经营管理权移交张掖六乐文旅有限公司,原湿地局负责预算核拨的公园及景区运行维护等相关费用由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进行预算核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79万元,本年支出11.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2022年未支付的芦水湾公益岗位人员12月份工资。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7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4.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6.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2.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2.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是亚行项目移交的垃圾清运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资金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1.本部门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了自评工作。2.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基本达到预期目标,均按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使用,已按工作进度拨付到位并发挥效益。完成率百分之百,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3.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市民对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的了解,保证甘州区域内湿地保护工作正常开展。特别是张掖国家湿地公园及北三环景观绿化带绿化养护费的资金,提升了张掖国家湿地公园景观绿化环境,使湿地生态环境效益持续发挥,使居民游客对景区满意度提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湿地野生动物巡护保护项目、张掖国家湿地公园及北三环绿化带绿化养护项目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湿地野生动物巡护保护”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甘州区域湿地保护区内留候鸟越冬投食等问题,做好湿地保护宣传、河湖长制巡查、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防治、有害生物调查、湿地资源调查及监测、湿地界桩界牌设立等相关工作。
2.“张掖国家湿地公园及北三环绿化带绿化养护”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1万元,执行数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绿化苗木按期养护完成,提升张掖国家湿地公园景观绿化环境,使湿地生态环境效益持续发挥,使居民游客对景区满意度不断提升。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目前我局在绩效目标设定、预算执行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操作不够规范、跟踪不够及时、衔接不够充分等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立足实际,坚持推行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计划,把工程质量验收贯穿每一项工作的始终,分期抽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方案要求。做到管理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安排、有措施,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的目标、任务和质量;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计划进度支付,各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建立严格的审批、审查、监督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项目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保证规范使用资金,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本项目总体实施情况优良,绩效目标均已实施到位,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无挪用占用现象发生。年初设定目标和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对比无偏差,完成预算的100%,能够按各项目指标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需随决算公开绩效评价,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
(请部门(单位)对涉及到专业名词进行补充解释,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附件3:区湿地局2023年区级项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do
附件1:甘州区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金额单位:万元).xlsx
主办单位: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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