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政法委


一、机构概述
中共甘州区委政治委员会、甘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两个机构僵署办公。正科建制,政法委内设办公室一个,副科级建制。区政法委书记由区委副书记孟仲同志兼任,现有3位副书记,其中一们兼任区综治办主任。编制9人,现有干部职工8人。
二、工作职责
(一)区政法委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常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性部署,并监督贯彻执行。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监督推动大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甘州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全区各部门、主管局、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联系,了解掌握全区综治工作情况,分析治安形势,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设,为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当好参谋。
2、根据区综治委的部署,对全区综治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检查,抓好各项措施的实施。
3、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治安信息和动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交流情况,反映问题,积极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发展。
4、积极开展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5、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比表彰的具体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三、联系地址
甘州区县府街39号区政府统办一号楼309室
邮编:734000
电话:办公室:8212783
副书记室:8232940
综治办主任室:8225375
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