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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土地管理局
机构概述:
甘州区土管局成立于1988年,现有干部职工23人,平均年龄38岁,内设办公室、地籍规划股、建设用地股、监察股,下属甘州区土地估价事务所和土地执法监察大队两个事业单位,负责全区城乡土地和地政的统一管理。甘州区土地管理局在土地管理各项工程中都取得了突出成绩,全区成人知法率达98%,耕地保护率达88%,三无乡(镇)达92%,土地信访、纠纷和行政案件当年结案率始终在90%以上。被省土地局确定为创建“全国土地执法模范县”试点县区之一。并完成了3813平方公里的土地详查,1426万平方米城镇土地的地籍调查和定级估价; 新开发土地12.3万亩,为各项建设提供用地1.1万亩,节约土地4238.65亩,颁发土地证77540 本,形成各类土地档案资料7462卷(盒、册),建成省一级高标准档案室,全区土地合同出证金达2100万元,为财政积累资金900多万元,以地引资4.5亿多元,先后荣获全国土地开发先进县(区),全省土地监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区土地管理先进
单位等荣誉。重点农田保护、农村土地变更登记、土地详查等成果分别荣获全国土地利用科技成果二等、三等奖,连续八年被评为全区量化考核一等奖。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土地基本国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有关土地的法规政策,经报批组织实施并瞬时监督检查。
2、统一管理全区土地资源、资产、城乡地政和地籍工作。负责全区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调查和土地统计、确权、登记、发证;负责土地估价的管理和土地评估结果的审查确认;建立健全土地变更统计、登记制度、地籍档案管理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
3、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农田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监督,会同计划部门编制并下达和管理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4、负责全区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参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施论证,依法统一审核报批、征用、划拨各类用地,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证方案的落实。
5、负责全区土地利用中重大问题的协调,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积极调节土地纠纷和信访案件。
6、负责管理全区土地区,制订土地区管理的规章,深化和加快土地管理体制、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工作。
7、负责全区土地管理的宣传、教育,对土管干部进行培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教育,抓好队伍自身建设。
8、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下属机构:
甘州区土地估价事务所 甘州区土地执法监察大队
联系地址:甘州区县府街39号(区政府统办一楼五楼)
电 话:0936-8215524
工作要点:
一、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积极为经济发展提供用地服务。
二、加强区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区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三、夯实业务基础,以执法监察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整体功能。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区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
6、《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使用税暂行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战胜税暂行条例》
9、《城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11、《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12、《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13、《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5、《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16、《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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