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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1981年1月成立甘州区司法局。同年8月设立公证处和法律顾问处。1988年将法律顾问处改为律师事务所,1994年更名为甘州区方正律事务所。区司法局是区政府管理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司法行政任务,内设政秘、法制宣传教育、公律管理、基层工作等股室,现有工作人员12名,其中局长1名,党支部书记1名,副局长3名,工作人员7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区的法学教育,司法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及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的公证、律师工作,综合管理公证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对其实施质量监督检查。
4、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和乡
镇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负责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工作。
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刑满释放和期满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管理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事程序:
(一)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程序
1、通知向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发文通知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所需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2、报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办理报名手续。
3、审核。审查报名所需材料是否符合司法部的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4、上报。将报考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地区司法处。
5、发准考证。
6、协助地区司法处组织考试。
7、公布考取资格人员名单。
(二)法律工作者执照注册程序
1、通知持照的法律工作者办理注册手续。
2、审核收取的执照是否符合注册的条件。
3、将注册人员花名册及执照上报地区司法处。
4、下发有效注册执照并公布当年注册人员名单。
(三)查处投诉案件程序
1、听取投诉人的陈述并受理投诉案件。
2、对投诉的案件进行调查。
3、与被投诉人进行谈话。
4、制作调查报告。
5、答复投诉人或将调查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四、常用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
3、司法部部门规章
五、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甘州区县府街39号(区政府统办 1号楼2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936-----8212365
负 责 人:魏至晏


下 属 机 构

甘州区方正律师事务所

一、概况
1981年8月,设立甘州区县法律顾问处,1988年更名为甘州区律师事务所,1994年更名甘州区方正律师事务所。现有工作人员5名,其中四级律师2名,三级律师2名。
二、业务范围
办理刑事案件辩护代理、民事案件代理、企业注册登记代理,担任企事业单位、政府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等业务。
自建所以来,该所共办理刑事案件2000余件,数拾人无罪释放,千余人从轻或减轻处罚,代理经济民事案件 5000余件 ,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数次为股份公司的组建提供法律意见。
该所多次被省、地评为先进单位。
三、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甘州区县府街39号(区政府统办1号 楼125号)
联系电话:
0936-8212567、0936-8224721
0936-9010457、0936-126-510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