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就业服务局、甘州区劳动力区场管理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科级建制,事业编制8人,领导职数2人,局长王永华,副职暂缺。内设办公室,失业管理部,职业介绍部、劳务输出部、就业培训中心。
一、工作职责:
1、调查掌握全区城乡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劳动力供求预测和开发,建立信息网络,进行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审查用工单位招工(聘)简章,并组织招工(聘)洽谈会。根据用工单位委托和搜集的用工信息,为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职业介绍。
3、开展区内外技术人才合理流动和技术合作,进行横向、纵向联系。
4、发展异地劳务输出基地,组织劳务输出,为城乡富余劳动力开辟区外就业门路。
5、为求职者进行职业指导,组织开展职业技能训练,管理外来劳动力,办理外出就业手续。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劳动力区场建设和管理、审查、审核职业介绍机构的开办,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使其规范运作。
7、为城镇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发放《失业证》。
8、审查、审批劳服企业的开办,指导劳服企业管理,帮助落实优惠政策,扶持劳服企业健康发展。
9、承办区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办事程序:
各项业务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1、办理《失业证》:城镇适龄劳动者,赁户口簿或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经父母所在单位审查签章后,进行登记,审核办理。 
2、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外省(区)、本省农村劳动力来张经商务工人员,赁户口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本人身份证,核发领证,证卡合一,方可生效。
3、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本区外出经商务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村(街道)以上单位证明,登记领证。
4、办理《职业技术培训结业证》:对参加技能培训的学员,达到规定的培训课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审核办理。
5、办理《职业介绍许可证》:对申办职业介绍所的单位和个人由其提出申请,按照国家规定的开办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符合条件者,核发办理。
6、用工单位(聘)用工登记审查:由用工单位持招(聘)用工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和招(聘)用工简章,进行登记审查,经审查同意后发布招工简章。
7、举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查经营范围、经营场地、资金、从业人员等开办条件后,办理审批手续。


单位地址:甘州区人民北街52号
负责人 :局长 王永华
联系电话:8214203 821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