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城区管理办公室


一、机构概述:
甘州区城区管理办公室成立于1996年4月,为正科级单位, 下辖城区管理监察大队(副科建制)办公室有领导3个,办公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李和平、 副主任胡风山、副主任兼城管监察大队春队长陈昭。办公室下设行政、业务二个股室,监察大队下设三个中队,现有干部、职工38人。
二、工作职责:
依据行署颁发的执法主体资格证,对城区区容依法管理。
1、负责城管委政务、事务、对外联络、文件起草等日常工作。
2、负责监察大队的管理。
3、负责户外广告户外装饰灯光的审批工作。
4、负责城区道路人行道、公共场所、临时构筑物(包括电话亭、书报亭、铁皮房等)、摆摊设点的管理和审批以及沿街门店的改建工作。
5、负责对城区管理相关部门目常工作的监督检查。
6、负责城区违犯规定焚烧奠品的查处工作。
7、负责城区街道脱色、倾斜标牌的刷新、扶正及监督更新。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甘州区在衙门街56号,区城区管理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8225252 业务办公室:8217407
四、工作要点
以建设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区环境为目标,以区容区貌的管理为中心工作,对城区人行道、公共场所、城郊结合部乱停乱靠、乱张乱贴、乱倒垃圾、乱搭乱建、乱挂牌匾、乱摆摊点以及店外经营等破环区政公用设施、影响区容区貌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规范、整顿和取缔。
五、办事程序:
(一)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
1、写出书面申请(包括设置地点、制作材料、牌匾规格、牌匾名称、横条幅、 巨幅面积、数量)。
2、到工商局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
3、审核批准,收取户外广告设置费(0.15天/天平方米,一年一次性交清。 )
4、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准予设置。
(二)城区道路、人行道、公共场所的临时占用审批。
1、写出书面申请(包括占用地点、面积)
2、现场勘察丈量;
3、审核批准;
4、收取人行道占用费;
5、核发临时占道许可证,准予占用。已批准设置的电话亭、报刊亭、馒头亭、牛奶亭、铁皮房的占道费按批准面积每月收取。
(三)沿街修建、改建门面的审批
1、写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门前单位、个人签字,公房要有房管部门鉴证同意修建的证明,私房有产权证明等);
2、现场勘察核写;
3、审核批准:
4、核发临时占道许多可证或临时修建许可证后,准予设置或修建、改建。
六、承诺制度
(一)服务项目
1、户外广告、户外装饰灯光标设置审批。
2、城区道路、人行道、公共场所、临时构筑物(包括电话亭、书报亭、铁皮房等)、摆摊设点的审批。
3、城区沿街门店的改建审批。
(二)承诺期限:
对以上各项服务项目报件齐全、符合审批要求的,三天内给予办理;需要进行调查了解、协调解决的,七天内给予答复;对处理难度大的问题,在十五日内给予答复。
(三)服务标准
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输、客观公正。
(四)处罚
对以上服务项目不严格履行其承诺,造成工作知识或不良影响的,扣除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年度奖金的10%,违反两次以上的,取消先进评选资格,并按违纪次数扣发10-30%的年底奖金,对严重违诺的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度的全部奖金。
七、依据法规
1、国务院《城区区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件》;
4、《甘州区城区综合管理办法》;
5、《甘州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八、建设规划
按照《甘州区城区管理五年发展规划》,加快城区美化亮化进程,加强区容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提高城区管理水平,努力美德环境优美、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现代化城区形象。
(一)城区亮化美化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的要求,针对我区社会经济和城区发展的实际情况, 2000-2004年重点对区中心、东北郊新区、城乡结合部三个区域进行美化亮化建设。 东、西、南、北、县府街按照中心区域进行亮化,突出商业气氛,体现现代都区风情,仿古街、中心广场、佛城广场强调旅游特色,体现清闲靓丽,并与现代建设相结合,现现繁华区吉景象。通过五年建设,以中心广场、绿苑广场为中心,以路灯亮化为基础,以灯桥、霓虹灯和高大建筑泛光照明为重点,以沿街灯箱、橱窗、门头亮化为背景,绿地为衬托,以门店、招牌的豪华为点缀,形成高低错落,远近互衬、动静结合、色彩各异的全方位亮化美化新格局。
(二)区容区貌的管理
五年内通过配套城区公用设施,发展区场建设,完善城区道路交通设施,加强沿街建筑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综合治理窗口地段和城郊结合部。城区范围内基本解决以街为区,以路为场、乱摆摊设点、乱贴乱画等现象。创造协调发展的城区整体环境,保持整齐、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区形象。
(三)队伍建设
经过五年的不断发展、全面提高,力争建设一支数量足、思想好、纪律严、作风硬、素质高的城管监察执法队伍和城管监督员队伍,仨到管理到位,依法管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