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办理事项 | 办理程序 |
申报材料(条件) | 办理依据 | 承诺时限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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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业机械行驶证、牌照的登记核准 |
驾驶员持身份证、机车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到区农机监理站申请检验,合格后发给号牌及行驶证 |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九条 |
驾驶员手续齐全,提出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 |
普通号牌及行驶证88元(报户建档费8元/台次、普通号牌费30元/付、行驶证10元/本、初次检验费20元/台次、初次喷号费20元/台次);反光号牌及行驶证117元(报户建档费8元/台次、反光号牌费59元/付、行驶证10元/本、初次检验费20元/台次、初次喷号费20元/台次) |
省财政厅、省物委、省农机局、甘农机字[1995]63号 |
| 2 | 初级农业机械维修工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准 |
由经营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区农机化学校培训合格后由区农机局核发 |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培训、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 |
0.5元/每课时·人 |
省物委、省财政厅、甘价委[1993]35号 |
| 3 | 农业机械行驶证、驾驶证年度检审验核准 |
农业机械经区农机监理站按检验项目进行年度检验,合格后签注盖章;驾驶操作人员持驾驶证、操作证经区农机监理站按审验项目进行审验合格后在驾驶证上签注盖章 |
1、农业机械及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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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三十七、三十八条 |
现场办理 |
检验20元/台次 审验1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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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财综发[1996]60号 |
| 4 | 三级维修网点《农业机械维修网点技术合格证》核准 |
由经营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经区农机局审验后办理 |
1、身份证复印件; |
《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 |
50元/点 |
张市物价[2001]24号 |
| 5 | 二、三级农业机械维修网点技术合格证年度审定核准 |
由经营单位和个人持相关证件,到区农机局办理 |
1、持农业机械维修网点技术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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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机局转发农业部《关于农村机械维修网点等级审定管理的补充规定》第二条、第五条 |
现场办理 |
50元/点 |
张市物价[2001]24号 |
| 6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定级、晋级核准 |
由经营单位或个人持相关证件办理定级;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区农机化学校培训合格后由区农机局办理晋级 |
1、持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定级); |
省农机局转发农业部《关于农村机械维修行业工人技术考核的补充规定》第三条、第七 |
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定级;受理后1个月内办理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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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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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市物价[2001]24号 |
| 7 | 中级工《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 |
由经营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区农机化学校培训考核合格后报市农机局核发 |
1、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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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甘肃省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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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合格后一月内办理 |
上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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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农业机械生产、推广许可证》审核 |
由生产销售的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后,经区农机局初审后报省农机鉴定总站审验、鉴定合格后方可生产、推广 |
1、身份证复印件; |
《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 |
理后30天内办理 |
上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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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行驶证、驾驶证异动登记备案 |
驾驶员持行驶证或驾驶证及有关证明到区农机监理站申请办理 |
1、具有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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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第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 |
提出申请后2个工作日 |
4元/次 |
甘财综字[1996]60号 |
| 10 | 农业机械驾驶证审查备案 |
由区农机化学校培训,经市农机监理所考核合格后核发 |
1、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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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市农机监理所考核合格后15天内办理 |
小型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费250元/期人(自带车油驾驶实习的减免100元)大中型农用车驾驶员培训费450元/期人(自带车油驾驶实习的减免190元)小型农用车驾驶员培训费250元/期人(自带车油驾驶实习的减免100元) |
甘价费[1993]35号 |
| 11 | 高级工《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备案 |
由经营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区农机局进行初次审验,报市农机局向上一级申报 |
1、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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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甘肃省农业机械维修工人技术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
受理后60天内办理 |
上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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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二级维修点《农业机械维修网点技术合格证》备案 |
由经营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区农机局检验后报市农机局核发 |
1、身份证复印件; |
《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提出申请后30天内办理 |
50元/点 |
张市物价[2001]24号 |
| 13 | 农机事故处理备案 |
由当事人向区农机监理站报案,农机监理站受理调查后做出处理 |
在省养公路以外的县乡道路、村镇、田间场院作业现场发生的农机事故 |
《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甘肃省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第十二、十三、十六、十七条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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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备案 |
由区农机局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
1、产品标识; |
《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一条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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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拖拉机驾驶员考试费 |
10元/科次 |
省财政厅、省物委、省农机局甘农机字[1995]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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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拖拉机驾驶员驾驶证工本费 |
10元/本 |
省财政厅、省物委、省农机局甘农机字[1995]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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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农用运输车驾驶员考试费 |
10元/科次 |
甘财综发[1996]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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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农用运输车驾驶员驾驶证工本费 |
10元/本 |
甘财综发[1996]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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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办理事项 | 办理程序 |
申报材料(条件) | 办理依据 | 承诺时限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