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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 理 事 项 |
办 理 程 序 |
申报材料(条件) |
办理依据 |
承诺时限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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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州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技成果推广奖评审审批 |
1、单位申请; 2、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3、区科技局初审; 4、区评审委员会评审; 5、公告; 6、颁奖。 |
1、甘州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申报书; 2、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3、成果应用情况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有关的技术合同、协议; |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和《张掖市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暂行办法》的通知 张政发[1995] 68号文件 |
申报材料齐备后20天内做出初审决定并提交两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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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核准 |
1、申请认定的企业填报《认定申请表》材料; 2、科技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考察;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证书并报省科技厅备案。 |
1、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审批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章程及管理制度; 4、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表; 5、企业职工花名册; 6、企业产权归属证明; 7、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文件; 8、企业技术成果获奖、专利证明文件; 9、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表。 |
关于印发《甘肃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 甘科政发[2000]73号 《甘肃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2001年8月3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
材料齐备后 20天内审核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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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科技先导型企业认定核准 |
1、由企业根据创建目标和验收细则,自评自验,写出书面总结报科技局,由“创建科技先导型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考核; 2、验收合格者,由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奖励; 3、每两年对科技先导型企业进行一次复查,如复查不合格,取消荣誉称号。 |
1、验收申请; 2、创建总结; 3、中长期技术改造规划和新产品开发计划; 4、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签订的合作协议; 5、技术开发中心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及考核奖惩办法; 6、技术开发经费的财务报表; 7、企业产值、利税及新增产值中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创造的产值的统计报表数据; 8、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证明材料; 9、企业职工工资表; 10、技术培训师资、学员名册及记录。 |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科委《关于开展创建科技先导型企业活动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委办发[1999]76号 |
申报材料齐备后1个月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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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备案 |
申请企业单位向科技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审核条件中有关的证明材料,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并作出决定。 |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书;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 |
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张地民[2001]50号 |
10天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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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术合同认定备案 |
1、对技术合同进行初审备案; 2、上报张掖市市场管理办公室登记; |
签订的技术合同。 |
《甘肃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甘科发[1993]14号 |
3天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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