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办理事项
办 理 程 序
申报材料(条件)
办 理 依 据
承 诺 时 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

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1、申请

2、现场调查

3、核发经营许可证


(条件)符合国家收集、贮存、处置条件;(材料)1、书面申请一份;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份。



《固废法》第49条

自申请之日起15日内。



 
2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

1、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作出评价。2、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材料)1、书面申请1份;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份;3、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篇章或现实的规划草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
自接到环境影响评价书之日起: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登记表15日。



 
3

排放特种气体的审批

1、申请

2、审定核实


(条件)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材料)1、书面申请1份;2、附所排放气体的种类及基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
《大气法》第37条2款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4

城区树木砍伐许可证审批

1、收文登记

2、现场调查

3、发放砍伐许可证


(条件)因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砍伐的。(材料)1、书面申请1份;2、有关部门规划及文件附件1份。

《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


 
5
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审批
1、申请

2、核实

3、批准

(条件)符合《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材料)书面申请1份。
《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19条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

6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审批
1、申请

2、核实

(条件)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材料)书面申请1份。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2条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

7
排污许可证核准
1、申报

2、调查

3、发放许可证

(条件)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材料)填写申报表2份。
《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第29条1款
自申报之日起30日内。

8
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的核准
1、申报

2、调查

3、经核定同意

(条件)对环境的危害现象确实已消除。(材料)书面申请1份。
《环保法》第26条2款
自申报之日起:暂停15日,拆除30日(甘肃省环保条例第35条)。

9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核准
1、申报

2、调查审定

(条件)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材料)书面申请1份。
《大气法》第15条2款
自申报之日起30日内

10
排污费减、缓、免的核准
1、排污者申请

2、调查核实

3、作出书面决定

(条件)因遭遇不可抗力申请减免,因特殊困难申请缓缴的。(条件)1、书面申请1份;2、遭遇不可抗力或者特殊困难的证明材料1份。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15、16条
自接到排污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

11
工程建设绿化规划核准
1、收文登记

2、现场调查

3、发绿化许可证

(条件)绿地面积占总占地面积的30%。(材料)1、书面申请1份;2、工程绿化规划1份。
《城市绿化条例》第11条2款
自收文之日起7日内。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核准
1、申请

2、调查核定

(条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材料)1、书面申请1份;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1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20条。
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

13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总量的核准
1、申请

2、调查核实

(条件)对不超标排放对象发放许可证,对超标排放对象发临时许可证。(材料)1、书面申请1份;2、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相关资料1份。
《水污染法实施细则》第10条。
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

14
砍伐迁移古树名木审核
1、申请

2、调查核实

书面申请1份。
《城市绿化条例》第25条3款。
自申请之日起3日内。

15
公共绿地内进行商业经营审核
1、申请

2、调查

书面申请1份。
《城市绿化条例》第22条。

自申请之日起7日内。

16
建筑噪声排放许可证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条件)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材料)填写建筑噪声申报表2份。
《张掖市环境保护办法》第17条3款。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

17
使用安装环保产品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1、环保产品的使用说明书1份2、环保产品的除尘说明书1份

3、环保产品经有资质机构的验证报告1份。

《张掖市环境保护办法》第20条2款。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

18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1、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说明1份;2、关闭、闲置后相应处理措施说明书1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0条2款
及时备案

19
绿化工程施工验收结果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条件)有无缺少应该绿化面积,缺少后是否已按规定交纳补偿金。(材料)1、工程绿化规划1份;2、绿化结果情况说明1份。
《城市绿化条例》第16条。
及时备案

20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1、必须占地的规划、基建文件复件1份;
2、临时占地的基本情况说明1份。
《城市绿化条例》第20条2款。
及时备案

2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1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11、12、13、14条。
及时备案

2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定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条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的。(材料)1、环境评价报告书(表)1份;2、原批准文件复件1份;3、重新申请审核的相关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2款
及时备案

23
超标准或超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清洁生产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清洁生产的方案1份。
《清洁促进生产法》第28条2款
及时备案

24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清洁生产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1、环评报告书(表)1份;

2、清洁生产的方案1份。

《清洁促进生产法》第28条3款。
及时备案

25
排污申报登记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2份。
《环保法》第27条。
及时备案

26
危险废物转移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1、所转移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说明1份;2、危险废物转入地环评报告书(表)1份。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第51条。
及时备案

27
向水体超标排污的治理规划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治理规划及方案1份。
《水污染防治法》第15条2款
及时备案

28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环境污染防治、卫生学效果检测评价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1、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使用说明1份;2、污染防治环评说明1份;3、卫生学效果检测评价复件1份。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0条。
及时备案

29
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浓度种类数量,防治及有关资料备案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基本情况说明1份。

《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法》、《水污染防治法》、《固废法》

《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法》、《水污染防治法》、《固废法》

30
排污费征收
1、排污申报登记

2、排污申报登记审核

3、排污申报登记核定

4、排污费计算

5、下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6、排污费征收与缴纳

1、污水中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2、废气中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3、林格曼黑度每吨燃料征收标准:一级1元,二级3元,三级5元,四级10元,五级20元;4、每吨固体废物的征收标准,冶炼渣25元,粉煤灰30元,炉渣25元,煤矸石5元,尾矿15元,其他渣25元。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每次每吨1000元。5、噪声超标收费标准(按月):
 
序号
办理事项
办 理 程 序
申报材料(条件)
办 理 依 据
承 诺 时 限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