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办理事项 |
办 理 程 序 |
申报材料(条件) |
办 理 依 据 |
承 诺 时 限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1 |
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 |
1、申请
2、现场调查 3、核发经营许可证 |
(条件)符合国家收集、贮存、处置条件;(材料)1、书面申请一份;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份。 |
《固废法》第49条 |
自申请之日起15日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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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 |
1、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作出评价。2、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
(材料)1、书面申请1份;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份;3、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篇章或现实的规划草案。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2条。 |
自接到环境影响评价书之日起:报告书60日,报告表30日,登记表15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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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排放特种气体的审批 |
1、申请 2、审定核实
|
(条件)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材料)1、书面申请1份;2、附所排放气体的种类及基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 |
《大气法》第37条2款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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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区树木砍伐许可证审批 |
1、收文登记 2、现场调查 3、发放砍伐许可证
|
(条件)因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砍伐的。(材料)1、书面申请1份;2、有关部门规划及文件附件1份。 |
《城市绿化条例》第21条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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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审批 |
1、申请
2、核实 3、批准 |
(条件)符合《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材料)书面申请1份。 |
《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19条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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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审批 |
1、申请
2、核实 |
(条件)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材料)书面申请1份。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2条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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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排污许可证核准 |
1、申报
2、调查 3、发放许可证 |
(条件)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材料)填写申报表2份。 |
《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第29条1款 |
自申报之日起30日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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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拆除污染防治设施的核准 |
1、申报
2、调查 3、经核定同意 |
(条件)对环境的危害现象确实已消除。(材料)书面申请1份。 |
《环保法》第26条2款 |
自申报之日起:暂停15日,拆除30日(甘肃省环保条例第35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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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核准 |
1、申报
2、调查审定 |
(条件)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材料)书面申请1份。 |
《大气法》第15条2款 |
自申报之日起30日内 |
无 |
|
10 |
排污费减、缓、免的核准 |
1、排污者申请
2、调查核实 3、作出书面决定 |
(条件)因遭遇不可抗力申请减免,因特殊困难申请缓缴的。(条件)1、书面申请1份;2、遭遇不可抗力或者特殊困难的证明材料1份。 |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15、16条 |
自接到排污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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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工程建设绿化规划核准 |
1、收文登记
2、现场调查 3、发绿化许可证 |
(条件)绿地面积占总占地面积的30%。(材料)1、书面申请1份;2、工程绿化规划1份。 |
《城市绿化条例》第11条2款 |
自收文之日起7日内。 |
无 |
|
12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核准 |
1、申请
2、调查核定 |
(条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材料)1、书面申请1份;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1份。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20条。 |
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 |
无 |
|
| 13 |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总量的核准 |
1、申请
2、调查核实 |
(条件)对不超标排放对象发放许可证,对超标排放对象发临时许可证。(材料)1、书面申请1份;2、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相关资料1份。 |
《水污染法实施细则》第10条。 |
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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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砍伐迁移古树名木审核 |
1、申请
2、调查核实 |
书面申请1份。 |
《城市绿化条例》第25条3款。 |
自申请之日起3日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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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公共绿地内进行商业经营审核 |
1、申请
2、调查 |
书面申请1份。 |
《城市绿化条例》第22条。 |
自申请之日起7日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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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建筑噪声排放许可证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条件)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材料)填写建筑噪声申报表2份。 |
《张掖市环境保护办法》第17条3款。 |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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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使用安装环保产品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1、环保产品的使用说明书1份2、环保产品的除尘说明书1份
3、环保产品经有资质机构的验证报告1份。 |
《张掖市环境保护办法》第20条2款。 |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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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1、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说明1份;2、关闭、闲置后相应处理措施说明书1份。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40条2款 |
及时备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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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绿化工程施工验收结果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条件)有无缺少应该绿化面积,缺少后是否已按规定交纳补偿金。(材料)1、工程绿化规划1份;2、绿化结果情况说明1份。 |
《城市绿化条例》第16条。 |
及时备案 |
无 |
|
20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1、必须占地的规划、基建文件复件1份; 2、临时占地的基本情况说明1份。 |
《城市绿化条例》第20条2款。 |
及时备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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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1份。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11、12、13、14条。 |
及时备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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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定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条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超过5年才开工建设的。(材料)1、环境评价报告书(表)1份;2、原批准文件复件1份;3、重新申请审核的相关资料。 |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2款 |
及时备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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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超标准或超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清洁生产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清洁生产的方案1份。 |
《清洁促进生产法》第28条2款 |
及时备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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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清洁生产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1、环评报告书(表)1份;
2、清洁生产的方案1份。 |
《清洁促进生产法》第28条3款。 |
及时备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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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排污申报登记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2份。 |
《环保法》第27条。 |
及时备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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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危险废物转移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1、所转移危险废物基本情况说明1份;2、危险废物转入地环评报告书(表)1份。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第51条。 |
及时备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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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向水体超标排污的治理规划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治理规划及方案1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5条2款 |
及时备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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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环境污染防治、卫生学效果检测评价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1、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使用说明1份;2、污染防治环评说明1份;3、卫生学效果检测评价复件1份。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0条。 |
及时备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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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浓度种类数量,防治及有关资料备案 |
1、申报材料
2、审查 3、备案 |
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基本情况说明1份。 |
《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法》、《水污染防治法》、《固废法》
|
《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法》、《水污染防治法》、《固废法》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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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排污费征收 |
1、排污申报登记
2、排污申报登记审核 3、排污申报登记核定 4、排污费计算 5、下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6、排污费征收与缴纳 |
1、污水中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2、废气中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6元;3、林格曼黑度每吨燃料征收标准:一级1元,二级3元,三级5元,四级10元,五级20元;4、每吨固体废物的征收标准,冶炼渣25元,粉煤灰30元,炉渣25元,煤矸石5元,尾矿15元,其他渣25元。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每次每吨1000元。5、噪声超标收费标准(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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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办理事项 |
办 理 程 序 |
申报材料(条件) |
办 理 依 据 |
承 诺 时 限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